山西6月1日起实行垃圾分类管理

近日《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公布,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人民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