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LV”“GUCCI”,賠上人生太“奢侈”!

尊重智力成果,保護知識產權

今天,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

近日,常州市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

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這批“LV”“GUCCI”等大牌服飾、皮具等

統統都是假的!

兩人獲罪,賠上人生

這才是真“奢侈”啊!


就在剛剛

今天在常州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

4月20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件,並通過互聯網進行全程同步直播。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派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假冒“LV”“GUCCI”,賠上人生太“奢侈”!

假冒“LV”“GUCCI”,賠上人生太“奢侈”!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盛建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張屹、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金萬新、全國人大代表李承霞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媒體記者等旁聽案件庭審。


案情回顧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18日期間,被告人陳某珠從廣州站西、白雲等地購進使用“LV”“LOUISVUITTON”“GUCCI”等註冊商標的服飾、皮具、鞋等,並僱傭被告人陳某兵在常州某酒店一樓名品彙店內銷售給了錢某、曹某等多人,銷售金額達51200元。後公安機關在常州某酒店名品彙店內以及被告人陳某珠自行經營的無錫某酒店名品彙店內查扣使用“LV”“LOUISVUITTON”“GUCCI”等商標服飾、皮包、帽子、皮帶等129件商品,貨值金額共計143940元。被告人陳某珠、陳某兵銷售的上述產品及被查扣的上述產品均未經路易威登馬利蒂、古喬古希股份公司許可,經路易威登馬利蒂、古喬古希股份公司授權的開雲(中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鑑別,均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


案件判決

法院認為,二被告人均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綜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合議庭當庭宣判:被告人陳某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0元;被告人陳某兵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82000元;涉案查扣的129件商品予以沒收。

假冒“LV”“GUCCI”,賠上人生太“奢侈”!

庭審結束後

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評議,與會各方充分肯定了公訴人的庭審表現,認為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訊問邏輯嚴密,舉證條理清晰,答辯反應敏捷,有力指控了犯罪。

假冒“LV”“GUCCI”,賠上人生太“奢侈”!

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普法力度,公訴人庭審後接受記者採訪,分析了此類製售假冒奢侈品案件屢禁不止的原因,介紹了檢察機關在打擊侵害知識產權犯罪工作中的相關做法。檢察官呼籲廣大消費者增強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抵制知假買假行為,共同營造創新發展的良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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