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今日發佈,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手法專業智能化持續上升

4月24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佈中英文版《2019年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白皮書》立足檢察職能,系統分析2019年上海市檢察機關辦理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研判各類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發案趨勢特點,並提出對策建議。上海市檢察院同時公佈了2019年知識產權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中辦、國辦出臺《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對我國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作出全面部署,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的政策導向,健全“大保護”的工作體系。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基本手段,是上海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的戰略支撐。上海聚焦亞太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建設目標,加快推進引領型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為上海持續推進三項新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全力打響“四大品牌”提供有力支撐。

上海市檢察機關嚴格貫徹中央和最高檢、上海市委部署要求,從2012年起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三級院知識產權專業檢察部門,經過多年摸索實踐,確立知識產權專業檢察理念,創新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架構,持續加大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提供更專業、更規範、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今日發佈,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手法專業智能化持續上升


一、上海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情況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9年,全市檢察機關受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922件2092人,其中審查逮捕案件443件959人,審查起訴案件479件1133人。

1.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全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涉及複雜技術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日益增多,如辦理本市首例微信外掛軟件侵犯著作權案,以及利用深度鏈接、解析工具等新技術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2.假冒註冊商標案件佔比較大。就案件類型來看,商標類案件在2019年全市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量[1]中佔比較大,為90.13%,其中假冒註冊商標罪245件648人,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35件87人。侵犯商業秘密罪17件28人;侵犯著作權罪66件192人,銷售侵權複製品罪8件9人。全年無假冒專利罪案件。

3.審前主導作用凸顯,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強化。本市檢察機關堅持對重大有影響、新類型疑難複雜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有效打擊犯罪。如及時介入“零口供”侵犯商業秘密案,就相關技術信息來源、保密措施、洩密過程、保密義務、損害後果等,提出較為詳盡的偵查建議,形成完整證據體系,並及時準確追訴涉案公司及其經營負責人。

4.認罪認罰適用加強,權利人獲賠比例顯著提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知識產權案件比例為41.66%,同比增長31個百分點。通過加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力度,推動提高知識產權權利人獲償比例,共有87名被告人在捕訴環節主動退賠人民幣近2億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同比增長32.8倍。權利人獲賠的情況不再侷限於著作權和商業秘密案件,商標類案件權利人獲賠數量、金額明顯增長。

5.罰金力度明顯提升,非刑罰性措施成功實踐。罰金適用率及罰金數額均有明顯提高。2019年已生效裁判均為有罪判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含3年)佔比為8.91%,罰金刑適用率為95.54%,平均罰金數額18.1萬元,同比增長91.5%。已出現判處禁止令或實行職業禁止案件,如被告人長期經營多個視頻網站、利用解析技術侵犯著作權,判處其在5年緩刑期間禁止從事視頻網站經營,加大懲戒力度,遏制其再犯可能性。

(二)案件特點

1.手法專業智能化持續上升。製假售假案件中假冒商品仿真程度逐漸提高,侵權商品實行拆分發貨、貨標分離,加大偵查難度。侵犯著作權行為人往往在原作上二次修改、設計或者迭代開發,或對侵權產品進行著作權登記,更具隱蔽性、迷惑性。網絡化趨勢明顯,行為人多運用深度鏈接、視頻解析、轉碼、爬蟲等專業技術工具、技術手段實施侵權。

2.涉案領域逐步擴大滲透。被侵權商標從常見的名煙名酒、奢侈品牌,逐步擴大到包括日化用品、電子產品、五金建材、汽車配件、工業原料等民生工業用品領域,價格低廉但利潤高、需求大的商品被假冒的情況也日益嚴重。著作權侵權對象從傳統圖書作品、美術作品,擴散到影視作品、網絡圖書作品、彙編作品等,並逐步覆蓋《著作權法》所列各類著作權,涉及盜版視頻網站的侵權案件也不斷出現,逾侵犯著作權案件總數三分之一。商業秘密侵權不侷限於技術秘密,拓展到能為權利人帶來市場競爭優勢的經營信息。

3.犯罪組織架構精細化規模化。傳統攤販式經營逐步減少,犯罪模式向公司化發展,侵權環節分工精細。單位侵權主體利用企業運作模式,更迅速、有規模地實施侵權行為,犯罪波及面更廣泛、後果更嚴重,增加了監管和查處難度。

4.上游犯罪打擊成效顯著。公安、檢察機關不斷強化知識產權犯罪源頭治理,將打擊重點向上遊犯罪傾斜,摧毀了一批製假售假、盜版產業鏈,出現多起案值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的案件。在商標類犯罪中,作為規制上游製假的假冒註冊商標罪在2019年案件數量達到245件,佔比提高至24.2%。


《2019年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今日發佈,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手法專業智能化持續上升


二、各類知識產權犯罪特點分析

(一)侵犯商標權犯罪

一是“直播帶貨”“以修帶售”等新犯罪模式出現。伴隨著網絡直播、手機快修、海外代購等新業態,銷假途徑從以往小商鋪、網店等逐步擴展到微信公眾號、朋友圈代購、直播等社交娛樂平臺。部分侵權人還通過展會、商場特賣會等群眾認可度高的渠道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二是酒店從業人員販賣包裝材料。酒店、會所員工私自販賣酒瓶、瓶蓋、包裝盒等包裝材料,侵權人回收後以低端酒灌裝、假冒高端品牌對外銷售。三是“老品牌”侵權值得關注。近年來,本市檢察機關辦理的“老品牌”商標侵權案件涉及食品藥品、日常用品、工業用品等領域,包括本土“玉棠”白砂糖等知名品牌。

(二)侵犯著作權犯罪

一是“深度鏈接”等網絡新型案件破壞性較強。深度鏈接類疑難案件趨近侵犯著作權審查起訴案件的1/3,已成為網絡侵犯著作權的主要行為模式之一。設置深度鏈接的網站多為盜版網站,對分散的盜版資源有聚攏和規模傳播效應,行為人通常在網站發佈賭博、推銷廣告,對著作權保護、網絡秩序等具有較強的破壞性。二是侵犯圖書、美術作品等傳統案件複雜程度加深。如將他人美術作品申請註冊商標或外觀設計專利,在申請期間以其作為商標標識印於產品外部包裝上對外銷售,一旦被查處即以獲得商標註冊或外觀專利為由對侵權嫌疑進行抗辯。三是侵犯彙編作品等新型案件出現。彙編作品受刑法保護的關鍵在於是否具有獨創性,如本市檢察機關辦理了全國首例網上培訓平臺題庫被侵權案,將具有編排獨創性的彙編作品納入刑法保護範疇,契合了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全面化、嚴密化的趨勢。

(三)侵犯商業秘密犯罪

一是案發行業集中。本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主要分佈在信息科技、機械製造、硅晶體研發、服務諮詢等領域,信息科技、機械製造領域佔比超八成。被侵犯的商業秘密內容集中於機械圖紙、軟件代碼等技術信息。二是侵權主體以內部人員為主。侵權人有的直接負責商業秘密的研發或管理,有的利用職務便利接觸、竊取商業秘密,並採取內外勾結、另立門戶、跳槽洩密等方式,將掌握的商業秘密非法披露或使用。

三、2019年上海檢察機關知識產權工作成效

2019年,本市檢察機關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將嚴懲知識產權犯罪與加強權益保護有機結合,不斷深化創新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機制。

1.明確知識產權執法尺度標準。開展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量刑實證調研,與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總結近五年全市知識產權犯罪案件量刑情況,推出全國首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量刑規範。推進完善著作權案件法律適用、證據規格標準,以“深度鏈接”行為作為切入點,制定“深度鏈接”類侵犯著作權案件辦理指引。

2.建立健全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全市知識產權專業檢察官聯席會議,規範具體流程,對各級檢察院提交的疑難案件進行實務研討,為一線辦案提供智力支持。組建全市跨區知識產權檢察專業化辦案團隊,組織團隊成員提前介入本市疑難複雜、新類型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參與案件辦理。

3.探索權利人實質性參與刑事訴訟。在首創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被害人(單位)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權利人實質性參與刑事訴訟,一方面通過權利人參與審查逮捕公開聽證、庭前會議、庭審等方式,給予權利人充分主張權益的空間;另一方面深入探索審查起訴階段侵權人向權利人合理賠償機制,已有多起案件成功促成賠償。浦東新區檢察院深化知識產權領域兩法銜接,與知識產權局簽署《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訴前調解合作協議》,推進試點知識產權犯罪案件訴前調解機制,及時有效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

4.依託白皮書等載體加強法治宣傳。通過發佈白皮書、編寫知識產權法律風險指引等方式開展知識產權法治宣傳,增強科創企業防範化解法律風險的意識和能力,營造知識產權保護良好社會氛圍。

5.因地制宜積極服務產業發展。深化上海檢察機關服務保障科創中心建設統一平臺應用,暢通權利人控告申訴、舉報、查詢辦案進程等渠道,提供及時便捷、高效優質的在線服務。拓展檢察服務渠道平臺,分別在浦東自貿區和高科技園區、楊浦長陽創谷、奉賢東方美谷、松江G60科創走廊等上海科創重要承載區設立司法服務站、知識產權檢察官辦案組等,下沉檢察力量,為科創企業提供面對面服務。

6.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中心。市檢察院在第三分院設立上海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研究中心。該中心繫全國檢察機關首家省級知識產權綜合性實踐研究基地,集案件辦理、理論研究、人才培養、宣傳服務等四大功能。


《2019年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今日發佈,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手法專業智能化持續上升


四、對策建議

(一)強化權利救濟,完善刑事權利嚴保護的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權利人合理賠償機制。積極探索訴前調解工作,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引導和促進侵權人向權利人進行合理賠償,強化權利人損失彌補和權利“恢復原狀”,並將積極賠償權利人作為量刑的綜合考量因素,體現恢復性司法理念,促進社會關係的撫平和修復。二是推進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辦案。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作為全國首個在分院層面建立“三合一”辦案機制的檢察機關,進一步發揮其專業性,借鑑部分民事基礎理論和理念,並運用到刑事案件辦理中。

(二)強化“兩法銜接”,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的協作格局

一是完善案件查辦協作機制。

持續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公檢法等工作對接,完善案件信息通報機制,便於執法司法部門第一時間獲取案件信息並提前介入,確保證據固定的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會籤規範性文件等方式,明確案件移送、檢驗鑑定和檢察監督程序。二是聯合開展相關領域專項治理。開展商業秘密刑事保護專項工作,確立多部門專項侵權線索移送機制,聯合開展法治宣傳;統一商業秘密犯罪證據標準,共同推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專項整治;開展上海“老品牌”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完善案件情況通報制度,為本土品牌企業提供更高質量檢察服務。三是共同推進侵權研判和人才培育。依託執法、司法辦案信息平臺,多部門加強數據融通及分析研判、組建專家諮詢庫,共同研究解決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證據收集、檢驗鑑定、法律適用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聯合制定知識產權行刑銜接工作培訓規劃,共享培訓資源,打造知識產權專業執法司法人才梯隊。

(三)強化共治共享,營造多元監督同保護的社會氛圍

一是探索建立侵權人“黑名單”制度。在檢務公開制度基礎上,加強與知識產權局、公安、法院、司法局等行政司法部門協作,探索建立知識產權違法犯罪信息披露制度,強化對具有前科侵權行為人的多方監管。同時,定期彙總知識產權侵權違法犯罪案件信息,製作侵權人“黑名單”,及時向相關領域、行業協會披露。二是加強犯罪法治預防宣傳。多部門共同發佈侵權行為防範指南、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引導權利人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權利防護措施。創新探索網絡直播等更加接地氣的方式以案釋法,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三是強化行業協會自律管理。進一步規範行業發展,預防和遏制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如服務器租賃管理行業、廣告聯盟行業、酒店會所等與知識產權相關行業。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信息溝通機制,推動加強行業、商會自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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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汪某等三人假冒註冊商標案

【案情簡介】

2018年5月至7月,汪某在經營甲公司期間,指使公司員工餘某訂購假冒乙公司註冊商標的包裝袋,並租賃黃某經營的丙公司倉庫,未經註冊商標權利人乙公司許可和授權,將無品牌標識的大包裝工業蠟由黃某安排員工分裝改包成25公斤裝印有乙公司註冊商標標識的小包裝工業蠟,銷往上海、江蘇、廣東等多家公司,銷售金額共計100萬餘元。公安機關在丙公司倉庫內查獲甲公司存放的乙公司工業蠟464袋(每袋25公斤)、乙公司工業蠟原料27袋(每袋25公斤),貨值11萬餘元。

【判決結果】

2019年10月31日,法院作出判決,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金十萬元;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八千元;判處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罰金五千元;判處丙公司罰金二萬元。

【評析意見】

乙公司是美國工業巨頭,連續兩屆參展進博會。此案辦理中,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堅持對內外資企業訴訟地位、訴訟權利、法律保護一視同仁,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將平等保護貫穿辦案始終,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進博會順利舉辦提供堅實後盾。一方面發揮檢察主導作用,在審查逮捕階段發現被告人汪某不僅銷售假冒工業蠟,且將上述工業蠟分裝改包成印有假冒註冊商標的包裝、涉嫌假冒註冊商標後,及時建議偵查人員調整偵查方向,並開展逮捕公開聽證聽取各方意見,堅守客觀公正立場;另一方面,深挖犯罪全鏈條,追捕遺漏同案犯餘某、黃某,並追加認定丙公司的單位犯罪行為,獲得法院判決認可。


周某某等四人假冒註冊商標案

【案情簡介】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賃外省某絲綿廠廠房,僱傭人員生產假冒“恆源祥”“富安娜”等註冊商標且屬偽劣產品的蠶絲被,並對外銷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為工廠經營負責人,具體負責聯絡購入生產所用原材料及聯繫銷售產品,其妻張某甲、妻妹張某乙、其連襟沈某分別負責生產管理、採購原材料及打包裝運侵權產品等環節。

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過上述製假工廠生產、銷售各類假冒“恆源祥”“富安娜”註冊商標的蠶絲被3012條,銷售金額逾十八萬元。公安人員查獲待銷售的假冒“恆源祥”“富安娜”註冊商標蠶絲被2000條,價值十二萬元,以及大量假冒偽造的“恆源祥”“富安娜”商標標識、合格證、外包裝手提袋等。

【判決結果】

2019年12月17日,法院作出判決,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張某甲、沈某、張某乙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至二萬元不等。

【評析意見】

恆源祥集團和富安娜傢俱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均為全國知名家紡企業,恆源祥集團更是一傢俱有90餘年歷史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及中國奧委會合作夥伴,兩家公司均注重品牌經營,在消費者心目中享有較高美譽度。黃浦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關聯案件中發現,被告人銷售的假冒“恆源祥”商標蠶絲被均來源於外省某地,遂要求公安機關開展調查,挖掘上游生產環節犯罪,最終鎖定發貨方周某某及其製假工廠,從源頭阻斷犯罪,瓦解非法產業鏈。同時,檢察機關全面細緻審查案件,發現該工廠系家族企業、多人參與生產銷售,遂結合各行為人主觀惡性、所處地位作用等,準確判斷責任輕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對參與購進原材料、組織管理生產和物流發貨等關鍵環節的張某甲、張某乙、沈某依法予以追訴,獲法院判決認可。


於某某、賈某某、乙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簡介】

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掌握了汽車天窗相關技術信息用於生產經營,並以設置分級管理制度、簽訂保密條款等措施對技術信息進行保密。經鑑定,該公司汽車天窗機械組等相關信息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

2014年3月,甲公司原高級產品工程師於某某離職後,受被告人賈某某經營的乙公司聘用,負責全景天窗研發工作。於某某違反保密約定,將甲公司技術信息披露並用於乙公司相關天窗產品研發。賈某某明知於某某可能存在非法披露他人技術秘密,仍將相關數據資料用於乙公司產品研發及生產銷售。後賈某某、於某某又以共同發明人身份,對部分技術申請專利。經鑑定,乙公司的部分汽車天窗產品、相關專利及計算機內部分電子數據,與甲公司技術信息實質相同或具有同一性,公司銷售相關產品淨利潤1298餘萬元。

【判決結果】

2018年11月16日,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對於某某以侵犯商業秘密罪提起公訴,2019年7月18日,對乙公司、賈某某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加起訴。2020年1月19日,法院作出判決,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乙公司罰金四百萬元,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判處於某某、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五十萬元至三十五萬元不等。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一起汽車行業“零口供”侵犯商業秘密案,針對侵權行為人到案後始終否認犯罪事實,檢察官根據“接觸+相似”的認定思路,將行為人在原公司的系統數據、在乙公司電腦內數據與原公司技術信息進行比對,準確查明犯罪事實。此外,對在使用相關技術信息時未盡相應注意義務的乙公司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追加起訴,為因員工流動等造成商業秘密洩露這一企業經營中知識產權保護痛點,提供了新的保護思路。同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準確認定單位責任、對企業主管慎用羈押強制措施,在嚴懲犯罪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儘量減少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切實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對同類案件辦理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乙公司、汪某某、楊某某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簡介】

甲公司依法經營計算機軟硬件,其開發“A醫藥軟件”並具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被告人汪某某、楊某某原系甲公司員工,離職後二人共同設立被告單位乙公司,汪某某作為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管理及軟件開發,楊某某負責銷售。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未經甲公司許可,汪某某對“A醫藥軟件”源代碼進行復制、修改,製作成“B醫藥軟件”,楊某某對說明書進行復制、修改,形成“B醫藥軟件”產品簡介及說明書,後對外銷售該軟件,非法經營數額400萬餘元。經鑑定,兩款軟件存在實質性相似。

【判決結果】

2018年12月10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乙公司罰金一百五十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乙公司及汪某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意見】

本案涉及醫藥管理計算機軟件作品的相似性認定問題,技術含量高,專業性強,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軟件相似性鑑定意見存在異議。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在充分閱卷和認真聽取被告人辯解、辯護人意見的基礎上,圍繞案件爭議焦點,與偵查人員、鑑定人多次溝通研究,從檢材獲取合法性、樣本程序著作權基礎、鑑定程序規範性等方面逐一核實論證,為本案證明“實質性相似”構築堅實證明體系。同時,申請鑑定人出庭闡釋,有力駁斥辯方從軟件源代碼技術層面發起的抗辯,取得良好指控效果。


陳某等八人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簡介】

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陳某受境外人員委託,在國內招募被告人林某、賴某等7人,組建QQ聊天群,更新維護盜版影視資源網站。陳某負責發佈任務,並給群內其他成員發放報酬;林某負責招募人員、培訓督促成員完成任務、統計工作量等;賴某等6人負責從人人影視、愛奇藝等網站將影視片源下載至遠程服務器,再上傳至雲轉碼服務器,在雲轉碼服務器上實現切片、轉碼、增加廣告及水印、生成鏈接等功能,最後將轉碼生成的鏈接複製粘貼至相關盜版影視資源網站。陳某等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他人影視作品2400餘部,收到“野草”匯入的運營費用逾一千餘萬元,各被告人從中獲利50萬至1.8萬餘元不等。至案發,由上述被告人參與更新維護的網站內固定保全到包括《流浪地球》《廉政風雲》《瘋狂外星人》等八部2019年春節檔電影。

【判決結果】

2019年11月20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陳某等八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五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

【評析意見】

本案由境內外人員相互勾結,租用大容量服務器,形成線下製作源頭、線上傳播網絡的完整盜版產業鏈。該團伙更新維護的盜版影視資源網站,大量使用藏匿於境外的服務器,是一起組織分工嚴密、作案手法隱蔽、危害性質嚴重的新型網絡侵犯著作權案。本案涉侵權影視作品多達2萬餘部,著作權人分佈世界各地,且涉及《流浪地球》《廉政風雲》等春節檔熱映電影,嚴重損害我國影視行業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聲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此外,本案專業技術問題複雜,關於犯罪手段的司法鑑定意見系核心證據,為直觀展示犯罪手法,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申請鑑定人出庭,並使用多媒體手段真實還原犯罪過程,有力指控犯罪,取得良好庭審效果。


王某、顧某某、甕某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簡介】

2016年10月,被告人王某、顧某某、甕某在被害單位甲公司任職期間,三人預謀,由甕某竊取甲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四人鬥地主》手機遊戲軟件源代碼,修改成新遊戲用於日後經營新公司。2016年12月,王某成立乙公司,後三人陸續離職經營乙公司,並將甕某對《四人鬥地主》遊戲進行修改後形成的《77鬥地主》遊戲在多個平臺上線運營,由用戶充值使用。至案發,累計充值金額80餘萬元。經鑑定,上述《77鬥地主》遊戲與《四人鬥地主》遊戲服務器端文件相似度為97.16%,客戶端文件相似度為89.75%,構成實質性相似。

【判決結果】

2019年6月6日,法院作出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對王某、顧某某、甕某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評析意見】

本案系一起股東、高管、技術人員在職期間從公司竊取遊戲源代碼,離職後將源代碼稍作修改,包裝為新遊戲上線運營、非法牟利的案件。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在查明事實、準確定性、檢察監督等方面的做法具有典型意義。公安機關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後認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數據是手段行為,而未經著作權人甲公司許可複製發行其計算機軟件非法牟利是目的行為,在相同量刑檔次下,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定罪量刑,準確把握本案定性,更好地保障被侵權公司合法權益。此外,檢察機關還向第三方平臺公司制發《檢察建議書》,要求對侵權遊戲軟件做下架處理,平臺公司及時下架了侵權遊戲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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