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11月2日,陝西“埋母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獲刑12年。這場持續6個月的案件塵埃落定,但沉重的養老話題再次甚囂塵上。

都說養兒能防老,又說農村養老難,體面的老年生活哪裡來、什麼樣,不好說,但肯定不是“法庭見”。

去年3月,三門峽盧氏縣87歲的楊佔山,認為56歲的女兒未盡孝道,一紙訴狀,將女兒告了。今年8月,“父告女”案件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女兒每兩月最少看望父親一次,但“常回家看看”並不是一紙判決書能輕易決定的。

【官司】要把女兒“告”回家

楊佔山是盧氏縣橫澗鄉照村人,耄耋之年,聽力不好,一顆“孤零零”的牙齒掛在嘴裡,但思路還比較清晰。

11月7日,記者在村子裡見到楊佔山時,他正在離家約2公里的地頭上鋤地。這一畝多的地由他開荒,零零星星種了些蒜苗、白菜、辣椒。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回家的路上他拄著棍扛著鋤,要走半小時。路不寬,時常有大貨車經過,灰塵漫天,鳴笛催促——他還能聽見這些鳴笛聲,倒是安全了一些。

在楊家,記者將身份和來訪事由寫在紙上給他看,楊佔山隨後從櫃子裡拿出了這些年打官司的卷宗和“大字報”——這“大字報”細數女兒“過錯”,曾貼滿村子。

記者詢問案件詳情,聊到激動處,楊佔山提高了嗓門,扯著嗓子吼了起來:“你不要臉你!”

他罵的是女婿李明(化名),也就是長女楊長樂(化名)的丈夫。

事情要從三年前說起。

楊佔山育有一女兩兒。在照村,楊佔山和女兒家一牆之隔。2017年之前,兩家人交往還比較正常。2017年,長居照村的楊長樂,在其孫子出生時,與楊佔山的關係因“五萬餘塊磚”的官司正惡化得厲害,權衡之下,她搬到兒子所在的城市西安生活,順便幫著照顧孫子。

這一走,便沒了音訊。女兒、女婿、外孫的電話,開始一一打不通,漸漸地,女兒全家都聯繫不到了。

“我都這麼大年紀了,她還能照顧我幾年!”年邁多病的楊佔山對於女兒的疏遠憤懣在心,這句話就常常掛在了嘴邊。

2019年3月,盼女歸而不得的楊佔山一紙訴狀將其訴至法庭——他鐵了心要把女兒“告”回家。

【回溯】“五萬餘塊磚”引發父女反目

楊佔山和女婿關於“五萬餘塊磚”的官司是父女關係惡化的主要原因。

1982年,楊佔山曾在當地開辦磚廠。楊佔山說,二十年前(注:實際為30多年前,年代久遠,老人記憶模糊),女婿曾使用磚廠五萬餘塊磚,建新房、修院牆。

2017年,楊佔山將女婿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五萬餘塊磚的價款24000元。

楊佔山解釋這起訴訟稱,自己年齡越來越大,女兒女婿卻不聞不問,如此做法令他寒心。

楊佔山在訴訟狀中列舉了讓他“寒心”的父女恩怨:

2013年,他在院子裡絆倒,三個多月時間裡,女兒沒看望過。

2015年8月,他去地裡過河,被絆倒在河裡,女兒沒看望過。

2015年12月,他因病住院多時,女兒沒看望過。

2016年5月中旬,楊佔山老伴生病多日,不吃不喝,女兒沒來看望。

…………

一樁樁,一件件,楊佔山記得很清楚。

對於岳父的訴訟請求,李明稱,1982年,他確實拉了楊佔山的磚,到現在已有30多年,不可能拖延到現在不付款。此外,他建房並未使用五萬餘塊磚,三間老式平房,滿打滿算也就用了一萬多塊磚。

2017年7月20日,由於證據不足,盧氏縣人民法院駁回了楊佔山的訴求。

私下裡,盧氏縣人民法院多次調解。當年10月19日,經人調解,楊長樂及李明簽下保證書,保證今後好好對待楊佔山,經常照顧、看望父親。

楊佔山說,一直到現在,女兒女婿未履行保證書內容。

【判決】父親勝訴,女兒未露面

有過“五萬餘塊磚”的官司經驗,去法院的路楊佔山再熟悉不過了,對於這次“父告女”官司,楊佔山在法庭案件審理流程上了然於胸。

法院立案後,他時常去法院詢問進度,一張A4紙大小的“電話冊”上,記滿了法院每一個和他案件相關的經辦人員的電話號碼。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盧氏縣法院法官劉志強(左二)、法官助理李茂森(左一)到楊佔山家瞭解情況

承辦該案的法官助理李茂森記得,有一次,他有事正忙,沒接到楊佔山的電話,楊佔山的“奪命連環call”持續了一整天。記者在楊佔山的手機上看到,僅李茂森的電話號碼,他就撥打了87次。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訴訟狀中稱,楊佔山年事已高,失去了基本生活能力,而且常年有病住院,天天不離藥,楊佔山的老伴眼睛不好,雖然與女兒住得很近,但女兒卻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多次規勸無果,無奈訴至法院。

照村村委會一份證明材料上顯示,楊佔山屬低保戶,長期患病,生活困難。

楊佔山告訴記者,自己辛辛苦苦將女兒楊長樂撫養成人,然而女兒卻未盡到做女兒的責任,一直未履行三年前的保證書內容,遂將女兒楊長樂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與自己簽訂的保證書,保證生活中看望並照顧自己。

盧氏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法官經過調查,得知被告楊長樂和丈夫一直在西安幫兒子照顧孩子,遂費盡周折,到西安找到被告送達了開庭傳票,並通過電話做其思想工作,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2020年8月13日,“父告女”案件開庭審理,楊佔山到庭參加訴訟,楊長樂經傳票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對該案審理後認為,子女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贍養義務不僅包含經濟上的供養,亦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故對原告要求被告定期看望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被告經常在外地,結合本案客觀實際情況,被告楊長樂應每兩月至少看望原告一次。遂依法判決被告楊長樂於本判決生效後的次月起每兩月最少看望原告一次。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楊長樂負擔。

一審判決宣判後,判決限被告楊長樂於判決生效後的次月起,每兩月最少看望楊佔山一次。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村內】“只要她肯回來,那些錢我不要了”

在楊佔山的鄰居趙先生眼中,楊長樂在村子裡人緣很好,“是個挺老實的人”,早些年與父親楊佔山關係還算不錯,關係惡化也就是這幾年的事,反倒是楊佔山在村子中不常與人來往。

有村民見過,楊佔山曾自己做了“大字報”,細數女兒和女婿的種種“過錯”,言辭激烈,複印了幾十份,貼在村裡的各個角落。

在家族裡,楊佔山的固執也是出了名的。

家裡的小輩楊曉(化名)說,在他的印象裡,姑姑(楊長樂)對她父親很好。“每次他生病,都是姑姑在伺候。過年的時候也是姑姑一家在招待客人,對他絕對是不錯的。”但在楊曉的印象中,楊佔山對女兒倒是百般苛刻,“一有什麼事就罵,把姑姑罵走了”。

在楊長樂離開盧氏前往西安之前,楊佔山曾對著她吆喝,揚言“要扒了她的房子”,楊長樂也說出了“一頭撞死在你面前”的話。

這場官司,楊佔山的兒子楊高雲(化名)極力勸阻,但沒能撼動楊佔山的決心。楊高雲表示,這幾年父親年紀大了,開始執著於翻陳年舊賬,他每次到父親家走動,也會被罵得狗血噴頭。楊高雲表示,會幫助協調父親和姐姐的關係。

此時,楊佔山夫婦的內心對於女兒的迴歸充滿了期待。

他們說,夢裡經常夢見女兒回家,十分高興,想看看遠在西安的重孫,自從他出生,還一次都沒有見過。他們還說,女兒如果回來,那些磚錢就不要了,他們年紀大了,只希望女兒能再來照顧他們幾年。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楊佔山老伴兒在家準備午飯

【庭外】探望的質量無法量化

判決後,楊長樂接到了法院的判決書,卻沒有作出打算執行的樣子。

在這場訴訟官司裡,她作為被告人全程未出席,連判決的送達都是丈夫李明替她簽收的。這讓盧氏法院的執行法官很苦惱。他們為了完成這個案子,先後多次前往西安做工作,至今還未停歇。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楊長樂在照村的家依然大門緊鎖,門口秋葉遍地

“一旦走上法院,雙方矛盾就激化了,子女也會覺得和老人沒有親情了。”盧氏縣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劉志強表示,楊佔山的女兒以照看孫子為由拒絕回家,在法理上,她拋棄了自己的法定義務。劉志強認為,若他們“上有老下有小”,應當承擔的首要法定義務應當是贍養父母而非照顧子女的孩子。

但劉志強也坦承,在判決層面,法院所做的判決只能約束行為的最低限,但無法約束道德層面的問題,比如,在判決時,法院會考慮父母和子女的雙方實際情況,判決探望的次數和頻率,但探望的質量,卻無法精確量化。

“即使最後案子到了強制執行階段,讓法官強制帶著兒女去看老人,也已經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劉志強介紹,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但贍養問題絕不僅僅侷限於贍養費的給付,老年人更需要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慰藉,“更別說,還有類似本案子女與老人不在同一省市生活,更加劇了探望的困難”。

11月7日,記者曾嘗試聯繫楊長樂,但一直未果。

截至11月7日,判決書已下達近倆月。楊佔山的官司贏了,但女兒、女婿、外孫子、重外孫仍沒有回來。

河南八旬老頭要把女兒“告”回家,勝訴後女兒仍未探望

來源 河南青年時報

記者 張晶晶 彎文奎/文

記者 趙墨波/圖

編輯 楊陽

審核 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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