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11月2日,陕西“埋母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2年。这场持续6个月的案件尘埃落定,但沉重的养老话题再次甚嚣尘上。

都说养儿能防老,又说农村养老难,体面的老年生活哪里来、什么样,不好说,但肯定不是“法庭见”。

去年3月,三门峡卢氏县87岁的杨占山,认为56岁的女儿未尽孝道,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了。今年8月,“父告女”案件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女儿每两月最少看望父亲一次,但“常回家看看”并不是一纸判决书能轻易决定的。

【官司】要把女儿“告”回家

杨占山是卢氏县横涧乡照村人,耄耋之年,听力不好,一颗“孤零零”的牙齿挂在嘴里,但思路还比较清晰。

11月7日,记者在村子里见到杨占山时,他正在离家约2公里的地头上锄地。这一亩多的地由他开荒,零零星星种了些蒜苗、白菜、辣椒。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回家的路上他拄着棍扛着锄,要走半小时。路不宽,时常有大货车经过,灰尘漫天,鸣笛催促——他还能听见这些鸣笛声,倒是安全了一些。

在杨家,记者将身份和来访事由写在纸上给他看,杨占山随后从柜子里拿出了这些年打官司的卷宗和“大字报”——这“大字报”细数女儿“过错”,曾贴满村子。

记者询问案件详情,聊到激动处,杨占山提高了嗓门,扯着嗓子吼了起来:“你不要脸你!”

他骂的是女婿李明(化名),也就是长女杨长乐(化名)的丈夫。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杨占山育有一女两儿。在照村,杨占山和女儿家一墙之隔。2017年之前,两家人交往还比较正常。2017年,长居照村的杨长乐,在其孙子出生时,与杨占山的关系因“五万余块砖”的官司正恶化得厉害,权衡之下,她搬到儿子所在的城市西安生活,顺便帮着照顾孙子。

这一走,便没了音讯。女儿、女婿、外孙的电话,开始一一打不通,渐渐地,女儿全家都联系不到了。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她还能照顾我几年!”年迈多病的杨占山对于女儿的疏远愤懑在心,这句话就常常挂在了嘴边。

2019年3月,盼女归而不得的杨占山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庭——他铁了心要把女儿“告”回家。

【回溯】“五万余块砖”引发父女反目

杨占山和女婿关于“五万余块砖”的官司是父女关系恶化的主要原因。

1982年,杨占山曾在当地开办砖厂。杨占山说,二十年前(注:实际为30多年前,年代久远,老人记忆模糊),女婿曾使用砖厂五万余块砖,建新房、修院墙。

2017年,杨占山将女婿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五万余块砖的价款24000元。

杨占山解释这起诉讼称,自己年龄越来越大,女儿女婿却不闻不问,如此做法令他寒心。

杨占山在诉讼状中列举了让他“寒心”的父女恩怨:

2013年,他在院子里绊倒,三个多月时间里,女儿没看望过。

2015年8月,他去地里过河,被绊倒在河里,女儿没看望过。

2015年12月,他因病住院多时,女儿没看望过。

2016年5月中旬,杨占山老伴生病多日,不吃不喝,女儿没来看望。

…………

一桩桩,一件件,杨占山记得很清楚。

对于岳父的诉讼请求,李明称,1982年,他确实拉了杨占山的砖,到现在已有30多年,不可能拖延到现在不付款。此外,他建房并未使用五万余块砖,三间老式平房,满打满算也就用了一万多块砖。

2017年7月20日,由于证据不足,卢氏县人民法院驳回了杨占山的诉求。

私下里,卢氏县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当年10月19日,经人调解,杨长乐及李明签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对待杨占山,经常照顾、看望父亲。

杨占山说,一直到现在,女儿女婿未履行保证书内容。

【判决】父亲胜诉,女儿未露面

有过“五万余块砖”的官司经验,去法院的路杨占山再熟悉不过了,对于这次“父告女”官司,杨占山在法庭案件审理流程上了然于胸。

法院立案后,他时常去法院询问进度,一张A4纸大小的“电话册”上,记满了法院每一个和他案件相关的经办人员的电话号码。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卢氏县法院法官刘志强(左二)、法官助理李茂森(左一)到杨占山家了解情况

承办该案的法官助理李茂森记得,有一次,他有事正忙,没接到杨占山的电话,杨占山的“夺命连环call”持续了一整天。记者在杨占山的手机上看到,仅李茂森的电话号码,他就拨打了87次。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诉讼状中称,杨占山年事已高,失去了基本生活能力,而且常年有病住院,天天不离药,杨占山的老伴眼睛不好,虽然与女儿住得很近,但女儿却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多次规劝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照村村委会一份证明材料上显示,杨占山属低保户,长期患病,生活困难。

杨占山告诉记者,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杨长乐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三年前的保证书内容,遂将女儿杨长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经过调查,得知被告杨长乐和丈夫一直在西安帮儿子照顾孩子,遂费尽周折,到西安找到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并通过电话做其思想工作,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8月13日,“父告女”案件开庭审理,杨占山到庭参加诉讼,杨长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赡养义务不仅包含经济上的供养,亦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定期看望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被告经常在外地,结合本案客观实际情况,被告杨长乐应每两月至少看望原告一次。遂依法判决被告杨长乐于本判决生效后的次月起每两月最少看望原告一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杨长乐负担。

一审判决宣判后,判决限被告杨长乐于判决生效后的次月起,每两月最少看望杨占山一次。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村内】“只要她肯回来,那些钱我不要了”

在杨占山的邻居赵先生眼中,杨长乐在村子里人缘很好,“是个挺老实的人”,早些年与父亲杨占山关系还算不错,关系恶化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反倒是杨占山在村子中不常与人来往。

有村民见过,杨占山曾自己做了“大字报”,细数女儿和女婿的种种“过错”,言辞激烈,复印了几十份,贴在村里的各个角落。

在家族里,杨占山的固执也是出了名的。

家里的小辈杨晓(化名)说,在他的印象里,姑姑(杨长乐)对她父亲很好。“每次他生病,都是姑姑在伺候。过年的时候也是姑姑一家在招待客人,对他绝对是不错的。”但在杨晓的印象中,杨占山对女儿倒是百般苛刻,“一有什么事就骂,把姑姑骂走了”。

在杨长乐离开卢氏前往西安之前,杨占山曾对着她吆喝,扬言“要扒了她的房子”,杨长乐也说出了“一头撞死在你面前”的话。

这场官司,杨占山的儿子杨高云(化名)极力劝阻,但没能撼动杨占山的决心。杨高云表示,这几年父亲年纪大了,开始执着于翻陈年旧账,他每次到父亲家走动,也会被骂得狗血喷头。杨高云表示,会帮助协调父亲和姐姐的关系。

此时,杨占山夫妇的内心对于女儿的回归充满了期待。

他们说,梦里经常梦见女儿回家,十分高兴,想看看远在西安的重孙,自从他出生,还一次都没有见过。他们还说,女儿如果回来,那些砖钱就不要了,他们年纪大了,只希望女儿能再来照顾他们几年。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杨占山老伴儿在家准备午饭

【庭外】探望的质量无法量化

判决后,杨长乐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却没有作出打算执行的样子。

在这场诉讼官司里,她作为被告人全程未出席,连判决的送达都是丈夫李明替她签收的。这让卢氏法院的执行法官很苦恼。他们为了完成这个案子,先后多次前往西安做工作,至今还未停歇。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杨长乐在照村的家依然大门紧锁,门口秋叶遍地

“一旦走上法院,双方矛盾就激化了,子女也会觉得和老人没有亲情了。”卢氏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志强表示,杨占山的女儿以照看孙子为由拒绝回家,在法理上,她抛弃了自己的法定义务。刘志强认为,若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应当承担的首要法定义务应当是赡养父母而非照顾子女的孩子。

但刘志强也坦承,在判决层面,法院所做的判决只能约束行为的最低限,但无法约束道德层面的问题,比如,在判决时,法院会考虑父母和子女的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探望的次数和频率,但探望的质量,却无法精确量化。

“即使最后案子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让法官强制带着儿女去看老人,也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刘志强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赡养问题绝不仅仅局限于赡养费的给付,老年人更需要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慰藉,“更别说,还有类似本案子女与老人不在同一省市生活,更加剧了探望的困难”。

11月7日,记者曾尝试联系杨长乐,但一直未果。

截至11月7日,判决书已下达近俩月。杨占山的官司赢了,但女儿、女婿、外孙子、重外孙仍没有回来。

河南八旬老头要把女儿“告”回家,胜诉后女儿仍未探望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

记者 张晶晶 弯文奎/文

记者 赵墨波/图

编辑 杨阳

审核 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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