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解決子彈過期問題?

歷史客棧人


當然是銷燬啊,一般來說子彈如果存放合理——比方我們的56式步槍彈就是以木頭箱子+鐵皮罐+油紙包裹。主要還是用來防潮隔溼,儲存環境的溫度溼度合理的話,一般存放個十幾二十年沒問題,但時間久了,發射藥或者底火還是會出現變質。繼而出現打不響或者燃燒不均的問題,打仗時候用這批彈就是要自己人的命

另外彈殼在長時間存放中也或多或少會出現鏽斑或者強度降低,變薄的彈殼壁在射擊時可能會出現裂殼,繼而導致火藥燃氣向後糊膛,導致諸如炸膛一類的事故...


瘋狗的輕武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子彈過期的處理方法,要看是什麼國家。

以中國為例,方法大體如下:

第一,趕在過期之前大量實彈射擊。

子彈的使用壽命都是固定的。

在估算快要過期那段時間,將這些子彈大量運到各地靶場,用於實彈射擊。

必要時候可以增加實彈射擊的用彈量。

其實中國可以去的民間靶場很少,但使用的子彈很多就是這種快過期的子彈。一來這種子彈比較容易搞到,二來價格也相對便宜一些。

第二,直接銷燬。

過期的子彈是嚴格不能用的,即便保存的很完好。

其實,如果嚴格控制保存條件,子彈的壽命是很長的。

俄羅斯的挖土黨,曾經挖到一些二戰時期的蘇軍彈藥。因為保存情況比較好,裝入槍支還是可以擊發的。

但這種子彈不可靠,就算1000發裡面有999發沒事,1發有問題就不行。

打個不好的比方,就看白寶山搶劫案。

白寶山和吳子明在烏魯木齊大街搶劫,白寶山拿自動步槍,吳子明拿54式手槍。

白寶山用81式連射14槍,打死打傷13人,結果搶走了100多萬人民幣。

然而,吳子明的54式手槍只開了1槍,因子彈過期了,並沒有打響,直接卡殼。

吳子明好不容易才退出子彈,隨後就沒有開槍。

可見,實戰中完全遇到這種情況,就死路一條了。

所以,過期子彈一定要銷燬,不然即便是用於打靶練習也是會有問題的。

據報道,原某軍區彈藥銷燬站一年的銷燬量就達5000噸。

這是中國的做法,如果別國還有不同。

如果是一些管理鬆懈的國家,可能會被這些子彈低價傾銷出去。

比如美國協助的阿富汗政府軍,在同塔利班激戰期間,發現有一批子彈有著較高的啞火概率。

經過調查,這批數量高達1億發的子彈,竟然是從阿爾巴尼亞盜賣而來的中國子彈。

而這批子彈,是60年代中國援助阿爾巴尼亞的,當時早已過期,必然會有質量問題。

後來經過調查,是國際軍火掮客以廢品的價格從阿爾巴尼亞軍火庫購買而來,價格翻了幾十倍以後當做合格子彈賣給美國國防部,再轉交給阿富汗政府軍。

這後來改編為電影《軍火販》。

其實這種子彈在非洲、阿拉伯等貧窮的戰亂地區很常見。雖然子彈質量很爛,畢竟便宜!

而且現代戰爭彈藥消耗量很大,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到足夠的子彈,有的用就不錯了。


除了低價傾銷以外,一些國家還轉賣到民間市場,可以有民間槍械愛好者進行復裝使用。

這樣一來,也就沒什麼保質期的限制。

只是這種復裝子彈的數量很少,而每年過期的子彈數量巨大,所以基本無足輕重。


薩沙


解決子彈過期直接的方法就是集中銷燬掉,這也是各國經常做的一件事。

因為子彈這個東西每年都會生產,而且產量上也基本上會擴大,而且子彈的保存都是使用油紙+鐵皮罐+木箱三層防護的,保質期一般都是比較久的。


乾燥地區的話,子彈可以保存二十年左右,潮溼地區一般不過十年就要銷燬了,當然大口徑進過特殊處理的子彈保質期可以長達三十年。

而且根據子彈的用料不同,保質期也是有區別的,比如銅製子彈、鋼製子彈、還有鉛製子彈。

我國普遍大規模使用的是鋼製子彈,優勢十分廉價,缺點就是難以保質期更短。

而且對於子彈來說的,一般在快到保質期的3至5年的時候就會大規模的消耗的,比如舉辦各種射擊比賽。



實在是消耗不了就低價的販賣給有需要的戰爭國家,比如過去的非洲和中東地區,每年彈藥的消耗量都是一個十分巨大的量,而且他們一直都是彈藥的購買主力。

只有到不能夠廢物利用的時候,才會拿去消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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