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一般多久?刑拘後無罪釋放,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

什麼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後被無罪釋放,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這兩個問題?很多人搞不清楚,本文進行了探討。

刑拘一般多久?刑拘後無罪釋放,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

一、什麼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長時間?最長多長時間?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因此,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的可達37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能否申請國家賠償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

除非是違法程序採取拘留,如未經審批,辦案人員擅自決定的,這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

或者前面也都是依法審批的,但如果拘留超過了時限,一般是37天,同時後來又撤案、不起訴或無罪的。這二個條件如果同時滿足時,是可以申請郭嘉賠償的。實際上這種情況是很難同時發生的。

一般正常情況下依法律規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後,依法採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強制措施的,最多的情況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屆滿後報檢察院批捕,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後變更取保候審的,這種一般是不賠的。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規定應當給予國家賠償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