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5828888737203
你好,認罪認罰具結書是一種代表犯罪嫌疑人對檢察機關認定的罪名、擬建議判處的刑罰表示認可的文書。
認可罪名,就是“認罪”,認可刑罰(包括刑期、是否緩刑、罰金等等),就是“認罰”。
如果沒有特別情況,檢察機關將會依據認罪認罰具結書記載的罪名和刑期向法院提起公訴,原則上法院應當採納。
所以如果你在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時候,注意上面記載的罪名,刑期,和處理方式,如果具結書上寫的是對你不起訴處理,你簽署了以後,如果沒有特別情況,就是要對你不起訴的意思了。如果上面還是有具體的刑期,意思基本就是要起訴。
是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屬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是完全自願的,可以籤也可以不籤,除了具結書本身就寫明瞭要對你不起訴這種情況以外,籤不籤和起不起訴沒有必然聯繫,只是說簽了的話,從輕從寬幅度更大一些。
稜鏡說法
這個問題簡要的回答如下:
首先,我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自2016年11月在北京等18個城市開展工作試點,經過兩年的改革實踐和試點探索,2018年10月,在《刑事訴訟法》立法上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即刑事訴訟各個階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願意接受處罰。在審查起訴階段表現為接受人民檢察院擬作出的起訴或不起訴決定,認可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以上通俗的說,就是認罪認罰具結書要在被告人自願的基礎上籤署,不願意簽署不能逼你籤,如果簽署了就是認可自己的罪行,同時接受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量刑建議就是檢察機關向法院提出建議判處被告人什麼樣的刑罰,比如判處被告人實刑或者緩刑,或者不起訴,或者免於刑事處罰。簽署了具結書,那麼法院沒有特殊情況就在根據量刑建議判,比如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是緩刑,法院一般就判緩刑。
其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很像國外的訴辯交易,就是被告人認罪有個好態度,司法機關就給你判得輕點。但是,如果不簽署認罪認罰,這裡有兩種情況,一種就是認罪,但不籤,司法機關也不能因此就加重刑罰,還是要依法審判,但是可能沒有簽署具結書判的輕,但也不會故意加重。還有就是本身就不認罪,不簽署,那一旦認定有罪,認罪態度不好判的不會輕。
第三,申請不起訴,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不起訴有好幾種,法定不起訴,就是不構成犯罪,那肯定籤不籤都要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就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於處罰,這個籤不籤具結書,都可以不起訴,簽了的話不起訴的可能性更大。相對不起訴,就是證據不足,這個不需要簽署具結書,本身證據不足,必須不起訴。
綜上所述,申請不起訴並不是一定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要根據案情,比如符合法定不起訴或相對不起訴的情形,不簽署也會不起訴的。而對於可能酌定不起訴的情形,不簽署也可能不起訴,但簽署了肯定不起訴的可能性增大。另外,認罪認罰具結書是自願簽署的,不籤也要依法判決,不能因為不籤而重判。
濟南郜律師
那要看你申請的是什麼不起訴。
一般能遇到的就是兩種,證據不足不起訴,和罪行顯著輕微不起訴。前者不需要認罪認罰,因為有可能是公安和檢察院搞錯了,當事人不構成犯罪,而且還可能需要給國家賠償。
後者,說明檢察院認為起訴犯罪的證據標準達到了,但是也判不了多久,比如北京的盜竊罪標準最低是2000,涉案金額2100,很大概率就不起訴了,詐騙最低標準5000,我拿到的最高不起訴金額是58000。
檢察院可以網開一面,前提是當事人要認罪認罰,這種情況就必須先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