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恢復銷售使用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的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

國家藥監局:恢復銷售使用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的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7年10月31日發佈《關於暫停銷售使用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及ω-3魚油中/長鏈脂肪乳注射液的公告》(2017年第127號),決定在中國境內暫停銷售使用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上述產品。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進行整改後,接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生產現場的再次核查,並於日前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已於2019年11月22日完成了整改要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經過技術評定,認為其整改到位,符合我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等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醫療器械境外檢查管理規定》,經企業申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恢復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自2019年11月22日之後生產的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英文名:Medium and Long Chain Fat Emulsion /Amino Acids(16)/Glucose(16%) Injection;進口藥品註冊證號:H20140709,規格為2500ml;H20140710,規格為1875ml;H20140711,規格為1250ml] 在中國境內的銷售使用,各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恢復發放該產品的進口通關單。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國家藥監局:恢復銷售使用德國B.Braun Melsungen AG的中長鏈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