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創意建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04 證券簡稱:弘高創意 公告編號:2020-016

本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弘高創意建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於2020年4月17日通過郵件的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8人,實際出席董事8人。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各位董事認真審議,會議形成了如下決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度報告第十二節-財務報告。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總經理2019年度工作報告》

公司總經理對公司2019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向董事會進行了彙報,董事會認真聽取了總經理的工作報告,認為2019年度公司管理層有效地執行了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各項決議。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董事會2019年度工作報告》

內容詳見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獨立董事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2019年度述職報告》,現任獨立董事將在2019年度股東大會上述職。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四)審議通過《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2019年度分紅預案:不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及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2019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詳見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同時本公司2019年度報告摘要刊登於《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日報》。

(六)審議通過《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公司監事會及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意見,《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

(七)審議通過《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八)審議通過《關於召開2019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將在2020年5月27日召開2019年度股東大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九)審議通過《關於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議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詳見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同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刊登於《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日報》。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

經公司審核委員會提名,同意聘任李玉蘭女士為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簡歷詳見附件。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一)審議通過《關於增補第六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與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同意增補韓力偉先生為第六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同意增補陳川先生為第六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任期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創意建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李玉蘭,女,1969年12月出生,畢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學歷。2004年至2012年,任北京弘高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結算部主管;2012年至2016年,任中國建築裝飾集團深圳海外裝飾公司結算部經理;2016年至2019年8月,任北京弘高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結算部經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審計部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蘭女士與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任何關聯關係,與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無任何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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