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9日電 財政部29日下發關於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的通知,正式啟用通行費電子票據,使用範圍適用於徵收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通行費電子票據的票據代碼為8位,編碼規則:第1-2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為02,第5-6位為99,第7-8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票據號碼為10位,採用順序號,用於反映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
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式樣 來源:財政部
通知要求,財政部建設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管理平臺,並與交通運輸部系統對接,為通行政府還貸公路的ETC用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套印財政部財政票據監製章。各地財政部門通過該平臺查看、下載本地區通行費電子票據,及時進行歸檔,並履行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職責,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根據通知,ETC用戶可登陸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平臺(http://pjcy.mof.gov.cn),對通行費電子票據信息進行查驗,並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規定,進行報銷入賬和歸檔管理。未辦理ETC卡的用戶,通行政府還貸公路時,可暫時按原有方式獲取通行費票據。(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