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男子張恆被法院懸賞曝光,發現速舉報

定邊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0)年第24號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決定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對公告案件的被執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獎勵。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2019)陝0825執恢1034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定邊男子張恆被法院懸賞曝光,發現速舉報

被執行人張恆,男,漢族,生於1972年9月10日,住陝西省榆林市定邊縣賀圈鎮小巨灘村8號,身份證號:61272619720910****。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99680元及利息。

1.如通過舉報找到被執行人下落,並由法院實際控制被執行人,將按照1000元作為獎金(以最先舉報並經查實為準)。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2.舉報可採用書面、口頭、電話或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舉報電話:0912-4335455,張法官:13772939968、15686730005,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法院登記有關信息。

3.本院安排專人負責舉報人的工作,承諾維護舉報者的利益,杜絕打擊報復。

4.懸賞金額領取方式

對於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張恆並實際控制後三日內,向舉報人支付懸賞金。獎金均含稅,需提供相應完稅發票。

懸賞舉報截止日期:2021年4月27日。

本懸賞令,解釋權歸定邊縣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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