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必須死!

戰國中期,秦孝公重用衛鞅,憑商鞅變法,收復河西,蒞臨中原,遠在西陲的秦國一洗蠻夷的舊像,兵精糧足,國富民強,一幅蒸蒸日上之景象。但好景不長,秦孝公21年,孝公病死,太子惠文王繼位。

失去了君權的強力保護,商鞅就如籠中老虎,刀下魚肉。為了除去商鞅,報仇雪恨,和公子虔有著同樣命運的被商鞅嚴厲懲處過的秦國貴族們聚在一起,誣告商鞅謀反。秦惠文王於是立即下令逮捕商鞅。商鞅出逃至魏,但魏國與他有切齒之仇 ,不得已迴轉至封地。最後被車裂處死 ,三族皆滅。

關於商鞅的死,太史公認為是由於商鞅的刻薄寡恩和濫用刑罰所導致的。更有人把商鞅的“無憑證不能住宿”和受五馬分屍之刑編成“作法自斃”的成語,以示商鞅變法是變法種種是自掘墳墓。也有人認為商鞅變法是為了富國強兵,商鞅有大功於秦國,卻遭到了身死族滅的下場,秦國對商鞅實在是太不公平。

我以為,秦惠文王處死商鞅是最佳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這是因為,商鞅變法的核心之一是集權,削弱了原來貴族階層的權力而強化王權,這種集權的得益者是秦王,受傷害者卻是一大批的貴族宗室。秦惠文王剛上位,必須取得貴族宗室的支持,穩定和鞏固其君主地位是當務之急。而處死商鞅無疑是見效最快最好的辦法,沒有之一。所以,商鞅必須死,以撫平貴族宗室的不滿。

但是,商鞅變法的好處,秦惠文王和後代秦王們看得清清楚楚。商鞅必須死,變法的內容卻保留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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