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人民檢察院與縣紀委監委會籤文件 細化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縣檢察院與縣紀委監委在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強化紀法貫通,建立權威高效、銜接順暢的工作機制,規範線索移送流程,近日,縣檢察院與縣紀委監委會簽了《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相關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是明確職責分工。《辦法》規定縣紀委監委在執紀監督過程中,發現存在《關於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十四類職務犯罪案件的線索,可以將相關案件線索移送縣檢察院。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機制。《辦法》規定,縣檢察院與縣紀委監委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就線索移送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堅持保守秘密,嚴守紀律的工作原則,不斷深化“優勢互補、整合力量、協同作戰”的反腐敗協調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辦法》規定,縣檢察院與縣紀委監委每年定期召開專題聯席會議,通報工作,總結經驗。不定期召開溝通協調專題會議,協商解決在查辦案件及協作配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必要時可以形成會議紀要。、

此次會籤,明確了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的線索移送方式,進一步健全了蓬溪縣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機制,形成了打擊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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