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典型案例|“黑心”會計挪用公司資金, 檢察官出招拯救企業!

上一個案例中,我們介紹的是賀州市檢察機關面對某民營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出對雷某作不起訴決定,保障了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

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典型案例|“黑心”會計挪用公司資金, 檢察官出招拯救企業!

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某公司會計挪用公司資金,檢察官出招拯救企業!

2019年10月,虞某霞在擔任善某居房地開發有限公司和利某來公司會計期間,因投資網絡平臺虧損嚴重急需資金追加投資翻本,遂利用管理該公司賬戶的職務便利,分別將兩家公司原本打算用於繳納法院執行款、繳納稅款、財物平賬的90餘萬元和13萬元共計103餘萬元的公司資金挪為己用。

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典型案例|“黑心”會計挪用公司資金, 檢察官出招拯救企業!

2019年9月至12月期間,為歸還其挪用的公司資金,虞某霞編造虛假事實,對外宣稱賀州市善某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資金緊張需要售賣鋪面和對外借款並在之後的開盤銷售樓盤上有折上折優惠活動,並以隱瞞公司擅自開具公司收據給當事人陳某某,騙取陳某某共計人民幣97萬元,虞某霞收到該款項後未及時歸還入公司賬戶,直接將錢投至網絡平臺並虧損。

原本只是一起單純的員工挪用公司資金案件,但公司報案後發現該員工還因詐騙他人被警方立案……檢察機關如何在司法辦案中助力民營企業經營回到正軌?

經審計,至案發,虞某霞挪用公司資金103餘萬元未歸還,騙取陳某某錢款97萬元無法歸還。承辦檢察官查明並揭露了虞某霞使用詐騙所得填補自己挪用虧空的犯罪手法,而該“騙新補漏”的方式也印證了其詐騙的非法佔有故意。

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典型案例|“黑心”會計挪用公司資金, 檢察官出招拯救企業!

2020年7月21日,賀州市檢察院以虞某霞涉嫌挪用資金罪、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虞某霞因犯挪用資金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檢察機關永遠是企業在法治軌道上長遠發展的“守護者”和“自家人”。賀州市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交易安全,繼續為企業發展營造最佳營商環境,讓民營企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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