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會員定好的酒店竟允許加價“搶單”

預訂好的酒店,可以被別人搶走,要想保住訂單,就得另外加錢。近期,個別民宿酒店經營平臺又出“新玩法”,被質疑侵犯消費者權益,引發了大量投訴。

案例一:

餘女士投訴某酒店經營平臺,稱她於2020年9月在該平臺購買一張年卡,然後預訂了11月15日重慶某酒店江景平層套房,結果平臺出臺政策,單方面變更該房間為可搶房源,10月5日收到短信,稱房間正在被搶,要求支付1188元護單,否則自動取消房間預訂。後協商未果,房間被搶。

案例二:

張女士投訴某酒店經營平臺,稱她於2020年8月30日在該平臺購買一張年卡,當時宣稱全年免費隨便住,便提前兩個月定下11月8日杏花山某精品小院,而在10月6日突然被告知此訂單無法入住,已經被其他高級會員搶單。後得知原因是,該平臺在10月突發一篇推文改變會員規則,使得之前買的優惠年卡會被新出的白金年卡搶單,如果年卡會員需要入住,就需要加錢“保單”。這個規則在她購買年卡時並未推出和說明,現在突然改變規則,張女士認為平臺這樣擅自單方面更改規則,是霸王行徑,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三:

趙先生投訴某酒店經營平臺,稱他購買的該平臺年卡,於8月27日預訂11月3日重慶某酒店,繳納6650元押金。10月28日收到該平臺短信,告知他由於10月初平臺業務調整,導致他已經預訂的房間正在被搶,如果需要繼續入住,需要加收1188元“保單”,如24小時內不付加收款,系統將自動判定他的訂單失效。

案例四:

曾先生投訴某酒店經營平臺,稱他於2020年10月18日購買了一張該平臺推出的單次體驗卡並在該平臺預定了石棉縣某酒店,預訂成功並繳納了2280元保證金。11月18日晚上,他收到該平臺短信提示預定的房間被人搶單了,需要再繳納1188元買加油包來護單。而預訂前後並沒有任何頁面文字或者客服提示“搶單”這一說法,該平臺毫無誠信,完全是欺詐消費者。

四川消費網提醒消費者:

1、網上的一些民宿酒店平臺,玩的套路越來越不靠譜,先是要求消費者交錢成為會員,承諾“全年免費入住”,然後在預訂房間時要求繳納高額保證金,現在又對會員已經交納押金預訂好的房間“下手”,竟然允許別人“搶單”,想繼續入住只能選擇繳納“護單費”。平臺這種突然單方面強制更改規則,屬於違約行為,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如此不遵守合同、不講誠信的坑人商家,消費者要保持高度警惕。

2、此類民宿卡預訂房間需要繳納高額保證金,保證金能否如期退還是首先應該注意的風險問題。

3、消費者如果遭遇此類問題,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向12315、消費者協會等投訴維權,也可以向新聞媒體求助。(金 良)

四川消費網(028—86533315 86629315 )

投訴諮詢qq:12652315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四川消費網scxfw315)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記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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