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通化縣法院初交卷

人難找、物難查是法院執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也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題。在過去的執行工作中,由於對被執行人的強制手段十分有限,導致執行法官或執行幹警在執行過程中對“老賴”心有餘而力不足。


基本解決執行難”通化縣法院初交卷


為此,通化縣人民法院積極響應上級指示,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建立符合執行工作規律的執行權運行機制,使辦案人員集中精力負責研判案情、制定執行方案、現場採取強制措施等核心工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克服了以往單兵作戰,勢單力薄的弱點。

深化改革配置優。為了有效提高各項執行質效指標,通化縣法院在原有六個執行團隊基礎上增加了三個執行團隊,每個團隊配齊一名助理和一名書記員,大大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明確了有關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的義務單位和部門的法律協助義務,確保執行案件順利開展。

精準執行效果顯。以“春雷行動”“夏日閃電”“秋獵”等多次執行專項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精準執行,重點對涉案標的較小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三類”執行案件進行清理,單在“秋獵”專項行動中涉及“三類”執行案件共執行到位金額就有2283.39萬元,執行質效大大提升,同時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懲治力度,全年共限制高消費758人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6人次,司法拘留17人,限制出境4人。

法律無情人有情。在執行案件過程中,通化縣法院對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而申請執行人確有困難的案件,積極開展執行救助,將縣財政局劃撥的30萬元執行救助資金依法發放給符合救助條件的117名申請執行人。

強化執行廣宣傳。通化縣法院政治部積極配合執行工作的開展,加大對執行工作的宣傳力度,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通化縣電視臺、通化縣廣場大屏幕等媒體上高頻度發佈,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效果。

“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雖有階段性的勝利與成果,但通化縣法院深知“切實解決執行難”任重而道遠,我們定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信心、攻堅克難,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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