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100%!威海海關築牢口岸檢疫防線!

4月16日下午2:30,市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威海海關副關長楊麗君介紹了威海海關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工作情況。

八個100%!威海海關築牢口岸檢疫防線!

明確工作重點,強化組織推動

疫情發生後,威海海關第一時間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召開9次指揮部會議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研究部署;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衛生檢疫的負責同志自1月23日起每個入境航班都在現場帶班作業,在一線分析研判形勢、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解決實際困難問題。

在口岸檢疫現場設置了登臨檢疫、流行病學調查、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樣品採集等崗位,明確各崗位職責,壓緊壓實崗位責任。境外疫情形勢嚴峻以來,採取了緊急調配、強化培訓等舉措,建立由黨員、醫學背景人員和有旅檢崗位經歷人員組成的三級支援梯隊,先後組織83名人員赴一線支援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計投入工作量773人天

密切監測疫情,加強風險評估

密切跟蹤境內外疫情發展態勢,根據海關總署發佈的公告或警示通報,採取相應的口岸防控措施。密切與衛生健康等部門聯繫,根據國內外疫情發展態勢及人員、交通工具流動等特點,動態開展風險評估,科學研判境外疫情通過口岸輸入風險,根據動態評估結果,明確口岸防控重點、細化防控措施。嚴格落實海關總署、青島海關風險布控指令,對有重點國家和地區旅行史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排查,實現科學防控、精準施策。

落實落細措施,嚴格衛生檢疫

嚴格落實海關總署、青島海關和我市各項防控措施,根據相關業務規範,全面加強對入境人員和交通工具的檢疫措施。3月4日起,威海海關開始對入境人員100%實施流行病學調查;3月27日起,對入境旅客100%實施採樣檢測;3月29日起,威海國際機場出入境的航班數量由之前的每週6班減少至1班

目前,威海海關對所有入境人員嚴格實施“三查三排一轉運”

“三查”是全面開展健康申明卡核查、體溫監測篩查、醫學巡查;“三排”是嚴格實施流行病學排查、醫學排查、實驗室檢測排查;“一轉運”是對判定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狀人員和密切接觸者“四類人員”,一律按照有關規定轉交聯防聯控機制做後續處置。目前已經做到“八個100%”:對所有入境航班100%登臨檢疫,對所有入境人員100%健康申報核驗、100%兩次體溫監測、100%醫學巡查、100%流行病學調查、100%醫學排查、100%採樣核酸檢測、100%按規定轉交聯防聯控機制。

做好聯防聯控,實現閉環管理

認真落實我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加強口岸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與聯防聯控機制實現全流程無縫銜接、閉環管理。指派3名業務骨幹分別參加我市疫情防控交通聯防組、物資保障組和社會捐助組工作,靠前對接聯防聯控、物資通關、進口捐贈物資減免稅等事宜。同衛健、交通、公安、外事、邊檢等部門保持密切溝通,確保聯防聯控機制運行有效,各類人員處置、轉運和交接機制運行順暢。

下一步,威海海關將在精準分析布控、嚴格健康申報、強化體溫監測、科學開展流調、規範採樣檢測等方面加大力度,進一步強化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強化數據共享、人員處置和防控合作,堅決築牢口岸檢疫防線,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貢獻海關力量。

入境旅客如何填寫《健康申明卡》

健康申報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規定的一項制度,在非疫情期間,海關不做強制性要求。1月25日,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關總署發佈2020年第16號公告,在全國口岸重新啟動出入境人員填寫《健康申明卡》進行健康申報的制度。目前《健康申明卡》的填報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電子申報,入境旅客可以在值機時、登機前、落地後等時段通過掃描或下載“中國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微信小程序和APP進行線上健康申報;另一種是紙質申報,旅客可以在機上或旅檢通道領取紙質《健康申明卡》填報。

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是保證出入境人員本人及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真實準確的健康申明信息將有助於海關及時瞭解其健康狀況,並根據申報內容做出正確的判斷,採取科學有效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月17日,海關總署在第五版《健康申明卡》中增加了“健康申明須知”內容,明確告知出入境人員須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和旅行經歷等,如有隱瞞或虛假申報,將依照《刑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追究法律責任。

六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

日前,海關總署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意見》結合國境衛生檢疫執法實踐,梳理了六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

一、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採樣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留驗、就地診驗、轉診等衛生處理措施的;二、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實施審批管理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未經審批仍逃避檢疫,攜運、寄遞出入境的;四、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衛生檢疫或者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五、來自檢疫傳染病流行國家、地區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現非意外傷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員,交通工具負責人故意隱瞞情況的;六、其他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檢疫措施的。

《意見》同時明確,實施這些行為,如果引起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上述六類行為,是在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所涉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行為的基礎上,結合執法實踐,梳理出的違法情節比較嚴重、對公共衛生安全危害性較大、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危險的行為。

海港口岸疫情防控

威海與韓國間的海運物流具有“夕發朝至”的優勢特點,出入境船舶和人員較為頻繁。在目前威海口岸中韓客貨班輪航線旅客運輸業務均暫停的情況下,威海海關積極採取針對性措施提升海港口岸防控能力,整合口岸各方力量建立五道防線,防止境外疫情輸入。

一、船舶到港前,船舶代理按照海關要求提前瞭解並申報船舶情況,海關根據相關情況對船舶進行風險分級,針對性安排監管力量;二、船舶到港後,海關對入境船員情況進行核實;

三、海關根據風險分析對船舶加大登臨檢疫力度,收取船員《健康申明卡》並測溫;四、對上下船船員落實“三查三排一轉運”要求,全部進行採樣檢測,並與相關部門做好交接;五、根據聯防聯控方案對符合下船換班的船員加強管理,確保形成監管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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