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韓大使館近日發佈通知,韓國4月5日簽發的短期簽證將暫時失效,到底什麼情況?!我們已迅速為大家做了整理,一起來看看吧。
韓國4月5日前簽發的短期簽證將於4月13日起暫時失效
根據韓國最新發布的消息,自2020年4月13日起,韓國2020年4月5日前簽發的短期簽證(停留期90日以內的單次和多次簽證)將暫時失效。
也就是,持短期簽證人員4月13日後無法入境韓國。如需來韓,需重新向韓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
- 持短期簽證已入境人員,可在有效期內繼續在韓停留。
- 持外交、公務護照、APEC商務旅行卡及機組、船務人員等不受影響。
- 中國公民24小時內過境韓國不出機場的免籤政策不受影響。
中國駐韓國大使館提醒中國公民關注上述政策變化。如近期有訪韓計劃,請提前確認所持簽證的有效性,以免行程受阻。
那麼到底即將失效的韓國短期簽證包括哪些呢?
經向韓法務部確認,短期簽證指的是C-1和C-3類簽證。
也就是說,自4月13日起,持韓國4月5日前簽發的C-1、C-3類簽證是不能入境韓國的。如需來韓,需重新向韓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已持C-1、C-3類簽證入境韓國人員,可根據簽證停留期繼續在韓停留。
在韓外國人簽證將再次自動延期3個月
(New 劃重點!)
韓國法務部
將為滯留到期日在5月31日前的合法登記外國人自動延期3個月
1 外國人滯留期限調整(延長)的通知:
韓國法務部由於擔心新冠地區社會感染的擴散,為了儘量減少出入境·外國官署的訪問,防止感染擴散,決定將登記(住所申報)外國人的滯留時間延長,具體內容如下:
請參考這一情況,在新冠疫情穩定下來之前,儘量避免訪問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官署,延長滯留時間或其他人員請積極利用在線電子信訪網站。
相關疑問內容請諮詢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即可獲得詳細答覆。
2 對象
❶ 滯留到期日為"20. 4. 9~20. 5. 31"的登記(住所申報)外國人
❷ 執行日期(4月9日)之前滯留在韓國國內的合法居留者
3 延長處理方案
除下列例外處理對象外,上述一般對象自滯留期滿之日起,將自動延長三個月。
4 例外處理對象
- 酒店·娛樂業從業者(E-6-2)居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2年
- 婚姻移民者的父母等家屬(F-1-5)居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4年10個月
- 訪問就業(H-2)及其陪同家屬(F-1-11) 滯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4年10個月
5 注意事項
除下列例外處理對象外,上述一般對象自滯留期滿之日起,將自動延長三個月。
此次措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訪問人員的長途移動,即使訪問管轄的出入境和外國人官署等,也不會將自動延長的期限另行在外國人登錄證(住所申報證)上標記,敬請注意。
6 確認延期結果
#從4月10日(週五)起可查詢#
延期結果可在網站(www.hikorea.go.kr)的服務→確認滯留時間,利用護照號碼,國籍及出生年月日信息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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