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大使馆近日发布通知,韩国4月5日签发的短期签证将暂时失效,到底什么情况?!我们已迅速为大家做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韩国4月5日前签发的短期签证将于4月13日起暂时失效
根据韩国最新发布的消息,自2020年4月13日起,韩国2020年4月5日前签发的短期签证(停留期90日以内的单次和多次签证)将暂时失效。
也就是,持短期签证人员4月13日后无法入境韩国。如需来韩,需重新向韩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 持短期签证已入境人员,可在有效期内继续在韩停留。
- 持外交、公务护照、APEC商务旅行卡及机组、船务人员等不受影响。
- 中国公民24小时内过境韩国不出机场的免签政策不受影响。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关注上述政策变化。如近期有访韩计划,请提前确认所持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行程受阻。
那么到底即将失效的韩国短期签证包括哪些呢?
经向韩法务部确认,短期签证指的是C-1和C-3类签证。
也就是说,自4月13日起,持韩国4月5日前签发的C-1、C-3类签证是不能入境韩国的。如需来韩,需重新向韩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已持C-1、C-3类签证入境韩国人员,可根据签证停留期继续在韩停留。
在韩外国人签证将再次自动延期3个月
(New 划重点!)
韩国法务部
将为滞留到期日在5月31日前的合法登记外国人自动延期3个月
1 外国人滞留期限调整(延长)的通知:
韩国法务部由于担心新冠地区社会感染的扩散,为了尽量减少出入境·外国官署的访问,防止感染扩散,决定将登记(住所申报)外国人的滞留时间延长,具体内容如下:
请参考这一情况,在新冠疫情稳定下来之前,尽量避免访问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官署,延长滞留时间或其他人员请积极利用在线电子信访网站。
相关疑问内容请咨询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即可获得详细答复。
2 对象
❶ 滞留到期日为"20. 4. 9~20. 5. 31"的登记(住所申报)外国人
❷ 执行日期(4月9日)之前滞留在韩国国内的合法居留者
3 延长处理方案
除下列例外处理对象外,上述一般对象自滞留期满之日起,将自动延长三个月。
4 例外处理对象
- 酒店·娱乐业从业者(E-6-2)居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2年
- 婚姻移民者的父母等家属(F-1-5)居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4年10个月
- 访问就业(H-2)及其陪同家属(F-1-11) 滞留上限→最初入境之日起4年10个月
5 注意事项
除下列例外处理对象外,上述一般对象自滞留期满之日起,将自动延长三个月。
此次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访问人员的长途移动,即使访问管辖的出入境和外国人官署等,也不会将自动延长的期限另行在外国人登录证(住所申报证)上标记,敬请注意。
6 确认延期结果
#从4月10日(周五)起可查询#
延期结果可在网站(www.hikorea.go.kr)的服务→确认滞留时间,利用护照号码,国籍及出生年月日信息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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