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後因疫情延誤手術,現手術後公司不承認工傷,需要二次工傷認定,該如何維權?

Alannna


工傷部門?沒有一個叫工傷部門的,負責認定工傷的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而且也不存在二次認工傷問題。你要明確下,公司是否有給你繳納工傷保險,如果有,你在認定工傷前有沒先去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備案,這個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如果沒有交工傷保險,就要由公司全額出。當然這個前提是你能證明這個韌帶損傷由此次工傷事故所致,看能不能由你主治醫師出具診斷證明,二者存在關聯,畢竟時間間隔太長


先森說勞動法


應該不是二次工傷認定。第一次工傷認定後,如果手術了,可以增加受傷部位及程度,不應當是第二次工傷認定。


北京常鴻所陳劍峰律師


首先,根據你敘述的內容,缺少兩個關鍵信息:1、企業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向工傷保險機構繳納了工傷保險費?2、企業是否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了你的工傷認定及認定結果?如果企業參加了工傷保險,當職工發生工傷後,企業一般會積極申報。如果已經認定了屬於工傷,那麼,就不存在還要第二次工傷認定的問題。根據我經驗判斷,題主所在企業可能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而且不願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其次,怎麼辦?

1、建議友好協商,妥善處理。據你所述:“(2020年01月06日),複查以後,踝關節上部疼痛,醫生診斷韌帶損傷,需要做手術”是否有診斷證明?若有就更好。若沒有,能否請醫生補一個診斷證明?用這個診斷證明向單位領導說明韌帶受傷並非是自己在家隔離的這段時間自己將韌帶弄傷的,而是在事故中受傷的。爭取得到領導的認可,妥善處理此事。

2、若得不到領導的認可,你可以自己去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該條規定的第(二)項中材料,一般就是用勞動合同、工資流水、工作證、考勤記錄、培訓記錄、工作服等能證明你是該企業員工的材料來證明你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第(三)項第二款的內容,一般用兩名一起上班的員工的證言來證明。


最後,職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並獲得賠償並非易事,僅憑一般的諮詢要達到能進行仲裁與訴訟的知識與能力水平太難。而且涉及到後面傷殘等級鑑定、賠償費用的仲裁甚至訴訟等問題。既然企業不願意承擔工傷賠償,獲得企業的賠償一定是艱辛的。建議你在當地聘請一名律師代理為佳。願你獲賠道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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