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名詞解釋:麵包車是一種舶來車型,為Minibus的同類型車。釋義為微型巴士(公交車),在海外主要於欠發達地區或人員稀少的區域作為公交車使用,在汽車工業不夠發達的階段也充當過計程車(的士/出租車)。此類車初期的定義為載客汽車,但在國內又區分為兩類車:普通載客版,盲窗貨運版。(貨運版結構特點如下)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貨運麵包車的普及率極其低,因為此類車只有兩個核載座位,後排用護欄與前排駕駛室分離,車窗從玻璃材質升級為鋼板封窗。所有的設計都是為貨運過程中,防止貨物跌破進行的特殊改造。然而改造後的麵包車仍舊是普通的承載式車身的代步車,由於車架剛度很低(載荷能力很差)所以不允許運輸過多的貨物,額定載重量往往只有500公斤左右。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貨運麵包車出廠合格證的定性為【載貨汽車】,牌照辦理與車險投保均按照貨車標準制定,重點是車輛的管理也是按照貨車標準。這種車在滿載後很容易就會超載,但是超載後行駛在道路上一定會被記錄;因為超載車輛檢測已經完成了電子化升級,車輛行經各路段的監測點會在行駛中自動磅重,對於車牌信息核對後即可甄別出超載車,所以貨運麵包車並沒有價值,而客運版卻沒有任何機會參與道路運輸。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網約客貨運-載客麵包車禁區

麵包車大多采用中置後驅平臺,發動機佈局在前排座椅下方,車頭沒有碰撞緩衝潰縮區,車輛的被動安全保護水平是極差的。至於前置後驅的麵包車只是提升了NVH體驗,車身結構中很少有真正的高強度鋼,超高強度鋼佔比低到令人髮指。所以這些車不具備作為當下標準客運車輛的品質,於是各大網絡預約出租車平臺都不接受這種車型。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客運已經被否定,然而很多貨運平臺卻“膽大妄為”,為這些客運車輛提供貨運運輸的訂單,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如車輛所有人參與貨運運輸則是更嚴重的違法行為。參考《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沒有取得營運資質認定之前,擅自參與貨運運輸屬於違法行為;而客運麵包車是不可能獲得貨運資質的,在確定非法營運的性質之後,作為車輛所有人還要了解一下處罰標準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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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管條例中對此類行為的處罰標準作出了明確說明:第一標準按照違法營運所得(運費)的2倍到10倍處罰,主要針對的違法營運的中重型卡車。第二標準10倍標準處罰後如果額度不足兩萬元,處罰可提升至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非法從事客運運輸處罰標準相同)。麵包車的價值似乎還沒有最低標準的處罰額度高,但在運管與交通信息互聯後又必須接受處罰,否則後期為新車上牌、駕駛證換證等交通相關類業務都會受到影響——重點是這些派單的APP是不負責補償罰金的。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總結:麵包車並不具備營運的能力,即使是貨運麵包車也更像是個擺設,除非用以快遞輕貨配送還有些價值。所以想要參與貨運運輸就不要選麵包車,網約車需要至少8萬級起步的轎車或SUV,想要無資質營運就準備好罰金吧。

麵包車的營運方式:沒有合理發揮價值的方式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責編: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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