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內容如下:
免去嚴劍飛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符銳蘭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陳漢森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彭新強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周天越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彭國強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敏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麗華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戴俊英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張淼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廣芳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麥敏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陳國堅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鄧錦彪的廣州海事法院汕頭法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宋瑞秋的廣州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廣州海事法院汕頭法庭副庭長。
免去徐春龍的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廣州海事法院海事庭副庭長。
任命羅春為廣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副庭長。
免去姚勇剛的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職務。
【記者】餘嘉敏
【作者】 餘嘉敏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