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外收穫,逃亡多年的逃犯紛紛落網 | CCTV今日說法

來源: CCTV今日說法,案件來源:節目《“意外”追逃》,記者:杜紅。


“失憶”男子求助警方

2020年2月17日上午,雲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南寧派出所接到一個男子的報警求助電話。報警男子說自己2月16日在街上行走時,突然昏倒後便失憶了,甚至連自己的姓名也忘記了,現在又冷又餓,身無分文。說完他便掩面痛哭,看起來十分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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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掏出一張1月12日從晉江到曲靖沒有身份信息的手寫登車證明,希望警方可以幫助他回家。然而,報警男子異常的行為引起了警方的懷疑,從晉江到曲靖乘坐高鐵很快就可抵達,而他卻選擇乘坐兩天兩夜的大巴車。同時,在與民警的交流中,男子說話思路非常清晰,和失憶患者的狀態大相徑庭。

疫情防控期間,外來人員需嚴格登記。隨後民警收集了報警男子的人像信息,經過比對,該男子與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相似度。這名犯罪嫌疑人叫高天才,於1999年參與河南省一起傷害致人死亡案件,並在犯案後出逃,至今下落不明。


後來,經過民警進一步訊問,男子終於承認自己就是在逃嫌疑人高天才。17歲那年,高天才幫同學打架,慌亂中持刀刺中被害者韓某心臟,韓某送醫院搶救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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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逃亡的這些年高天才一直在外打工,賣過盒飯,收過廢品。直到2020年春節前,別人都回老家過年,他無處可去,就獨自到雲南遊玩。沒想到疫情防控期間,警方和街道對外來人員進行嚴格登記報備,於是,高天才想到通過謊稱失憶來繼續逃脫法律的制裁。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3年隱姓又埋名

2020年3月,新疆烏魯木齊警方發現了一名可疑男子。男子出示身份證,自稱郭勝忠,但經警方核實,郭勝忠早已死亡。警方通過該男子的口音,推斷其為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人。於是,新疆警方尋求三臺警方幫助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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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排查,三臺警方認為嫌疑男子與1987年發生在三臺縣北坪村的一起持槍殺人案件的逃犯李宗強十分相像。


警察隨即來到三臺縣北坪村進行走訪。然而,李宗強的父親早已去世,老家的房子也蕩然無存。在村民們僅存的記憶中,警方得知,33年前的李宗強家裡除李宗強外,還有其父親、繼母以及繼母帶來的弟弟李宗洪。


據村民回憶,弟弟李宗洪玩世不恭,常常遊手好閒,頻繁偷耕牛、偷糧食,甚至攪黃哥哥李宗強的戀情。於是李宗強心生怨恨,在一個夜晚用借來的鳥槍殺害了弟弟李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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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過境遷,李宗強在村民們的記憶中逐漸淡去,如今沒人認得出視頻中的男子是否就是李宗強。但是警察發現,李宗強的堂弟和李宗強的模樣非常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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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比對,警方確定這名嫌疑男子,就是出逃了33年的犯罪嫌疑人李宗強。警方即刻前往烏魯木齊對李宗強進行逮捕,李宗強也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目前,李宗強已被帶回三臺縣進一步審查。

14年東逃西竄終落網

隨著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2020年1月以來,浙江省諸暨市各街道辦與派出所對流動人員進行信息核查。2020年2月10日下午,排查小組來到唐山村的一戶出租房內,核實租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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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民警要求一名周姓男子出示身份證時,他稱自己的證件很早就丟失了,一直沒有補辦,連身份證號碼也記不住了。同時,這名周姓男子給警方提供的姓名及住址也完全核查不到。


這種情況十分少見,當天下午5點,民警再次上門找到這名周姓男子進行核查。對警察的問話,他閃爍其詞,令人生疑。周姓男子稱,他只有一部手機,沒有銀行卡,也從來不用微信和家人聯繫。更令人懷疑的是,當警方想要拍照進行身份核查時,該男子躲躲閃閃,故意做出各種表情來阻礙民警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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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男子的異常舉動,讓辦案人員感到另有蹊蹺。於是警方把該男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查實身份。在辦案人員的勸說下,周姓男子決定說出藏在心裡14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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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名男子名叫劉顯華,今年42歲。2006年,他在廣東打工時和工友發生衝突,將工友殺害後逃亡在外。14年來,劉顯華每一天都膽戰心驚,從來沒有和別人說過自己的真實身份。他一直牽掛著家鄉的父母,卻從來不敢與他們聯繫。


目前,劉顯華已被押解至廣東,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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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我國法律在關於追訴期方面有什麼規定呢?


A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在規定追訴期的同時,還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凡是立了案的罪行,基本上就不存在什麼過期不追訴的說法了。因此,在逃人員不要以為躲過追訴期就平安無事了,應當及時投案自首。


Q2:我們發現這些身負命案的潛逃犯,他們很多時候在當時是因為和朋友、鄰里還有家人發生一些小的摩擦,最後釀成慘劇。那麼這種案件,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提醒呢?


A2:即使是命案那樣的重大犯罪,有很多也都是因為鄰里糾紛、小恩小怨引發的。這就要求我們,與他人交往要理性平和,有話好好說。不要把矛盾搞成了糾紛,把糾紛搞成了犯罪。那樣損人不利己,不值當。


Q3:在疫情防控期間,司法部門、社區、街道等通力合作,抓獲了很多潛逃的犯罪嫌疑人。那麼這種經驗,在以後的工作中有什麼借鑑之處?


A3:疫情防控也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追逃,給我們幾個層次的啟示:第一,加強配合協同公安、政法、綜治等職能部門,要真正實現分工不分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事事能落實;第二,要強化基層基礎、強化社區、村社的治理。公共安全、社會治理都要落實到基層社區才能起作用。因此,社區村社的黨政組織要全面動員公眾,廣泛參與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依靠人民贏得勝利;第三,要加快科技運用。科學技術在我們生產生活中已經非常普及了,這次疫情防控中,以居民身份證信息為核心的個人信息的網絡化動態化管理發揮了重大作用。在今後的社會治理和公共安全中,它也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


僥倖無法抹去罪行

犯罪終以懲罰來償


編輯 | 馬思雨(實習)

維護 | 韓昕林

主編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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