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何必覓閒愁
離婚時若對方不要孩子,不付撫養費。最官方的回答是讓你去法院起訴他(她)。當然,結果也不一定樂觀。有效無效,還是起決於應訴方。所以,在籤離婚協議時應寫清各自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方才簽字,若有不同意見,商量好又籤。個人認為若身為父母,你賺錢,是給自己花,給家人花,給孩子花。不管什麼原因,既然你們已經想好無法共同生活,無論離婚時是愉快或不愉快,孩子是無罪的,他(她)在這一場無硝煙的爭鬥中已經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何必還繼續傷害孩子呢。你就算不想要孩子,給撫養費也天經地義。或者你會說你也困難,但撫養費能給多少,真正會影響你的生活嗎?再苦也不能苦孩子,是孩子的錯嗎?只要你還有責任心,還有做人的基本道德,這是你應該承擔的後果,這是你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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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的我覺得就是不講理了
1.起訴了,讓法律來制裁,這種的比較耗費時間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點也不管,這種有點不太人道
3.找對方的爸媽,一般老人喜歡孫子,他們可能會管,可能會要
4.找到他們單位
當然最後還是希望能夠和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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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的時候對方不要孩子,也不付撫養費,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服對方支付撫養費。
二、警告對方,如果不承擔義務不付撫養費,就斷絕和孩子的親子關係,今後不要來看望孩子,就當孩子沒他(她)這個父親或母親。
三、訴之於法律,讓法律強制對方執行義務,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