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18萬工程款,新豐法院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3年多了,這筆錢終於追回來了,可以減輕一下疫情影響的生活了。非常感謝新豐法院!”在韶關市新豐縣人民法院內,一名拿到執行款的農民工高興地說。而另一名農民工代表潘某還特意製作了一條“捍衛法律尊嚴、維護百姓利益”的錦旗當場贈送給法院,感謝法官們多年來不懈努力為農民工兄弟追討“血汗錢”。

追回18萬工程款,新豐法院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新豐法院為餘某等12名案件申請執行人追回工程款184817.8元

突如其來的疫情,使很多務工人員家庭的經濟狀況受到影響,生活遭遇困境。為加速解決勞資糾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助力相關家庭在疫情期間順利度過困境,新豐縣法院把將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工作的重點,加大款項追討兌付力度。日前,該院舉行涉民生系列案件執行款集中發放大會,為餘某等12名案件申請執行人及時兌付近期成功追討回來的工程款共計184817.8元。

工程分包導致欠薪

說起這筆欠款,還要回到5年前。2015年,新豐水利中心作為招標人,通過招標程序確定廣東某設計院與廣州某水電公司為韶關市新豐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的中標單位。後來廣州某水電公司將中標項目中的某一標段分包給黃某承建。黃某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租賃了餘某等人的挖掘機,並聘請他們進行工作,但是工程完工後一直拖欠餘某等12人工程款。

2017年1月,餘某等人相繼訴至法院,要求黃某、廣東某設計院、廣州某水電公司、新豐水利中心連帶支付工程款。在庭審時,廣州某水電公司表示,其已於2016年8月結清並支付所有工程款給黃某,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形。且因為餘某等人未提供廣東某設計院、廣州某水電公司、新豐水利中心三被告有清償義務的相應證據,新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支付餘某等人工程款共計234541元。

追回18萬工程款,新豐法院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贈送錦旗

由於判決後,黃某仍不履行,2017年11月起,12名工人陸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多元化解決機制促和諧

“黃某”拖欠工程款系列案立案後,執行法官一方面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黃某不動產、銀行賬戶、車輛、工商等各種財產線索;另一方面,通過到黃某所在的村委會、住宅進行實地調查,瞭解黃某蹤跡。經過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黃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同時,黃某好像“人間蒸發”,影蹤難覓。

由於該系列案涉及農民工權益這一重大民生問題,涉案人數較多。為切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新豐法院執行局充分運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主動向縣委政法委彙報,多次聯繫新豐水利中心、廣州某水電公司、廣東某設計院等部門對該案進行溝通、協商,正確引導農民工採取法律途徑理性、合法維權,有效緩和工人們的激動情緒,防止了不穩定因素的發生。

2018年10月,新豐縣法院執行局又一次組織農民工代表和新豐水利中心、廣東某設計院、廣州某水電公司在縣水務局進行協商溝通,最後達成一致意見:廣州某水電公司協助一起向黃某追討工程款,如追討未果則可從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出發,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後,代位承擔部分責任,解決農民工困難。“由於該項工程是縣重點農田水利工程,需在全部工程驗收後才能獲得所有的工程款。在工程驗收後,我們也會及時與廣州某水電公司協商,儘量幫大家解決問題。”簽訂協議後,執行法官潘繼革向工人們承諾。

2020年1月底,得悉涉案工程終於驗收合格的消息後,新豐縣法院執行局馬上聯繫廣州某水電公司,就工程款問題進一步溝通協商。再加上受疫情影響,農民工生活遭遇困境,不斷向執行局反映情況,希望能儘早拿到款項以解燃眉之急。為此,執行局法官不厭其煩,又先後多次電話與廣州某水電公司溝通解決方案。

在3月底,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由廣州某水電公司墊付八成工程款,剩下的向黃某個人直接追討,工人們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新豐水利中心、廣東某設計院、廣州某水電公司進行其他形式追討。

功夫不負有心人。新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兩年多鍥而不捨的付出,終於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於是便有了開頭的一幕。

【記者】範永敬

【通訊員】黃蘇靜 陳志佳 李治文

【作者】 範永敬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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