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縣委書記受賄4000萬獲無期,她是怎麼一步一步走成這樣的

來源:夜郎政法

原標題《女縣委書記受賄4000萬獲無期,是什麼讓她變成了如此醜惡的模樣?》

2001年7月,34歲的袁菱從西南石油學院選調到四川省西充縣任副縣長。那個時候,她滿懷憧憬,立志要幹一番事業,對腐敗分子充滿鄙視。她怎麼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會因為腐敗,站上法庭的被告席。

女縣委書記受賄4000萬獲無期,她是怎麼一步一步走成這樣的


2015年7月10日,袁菱泣不成聲。這一天,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行賄罪,她被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受賄贓款4052萬元被依法追繳。

14年彈指一揮間,曾經的廉潔楷模居然沉淪到自己都不敢認的地步。袁菱的懺悔撕心裂肺:“我是怎麼變成了今天這副貪婪金錢到瘋狂而又怪異的醜惡模樣?”

曾誓言“同流不合汙”

袁菱的懺悔:(從大學被選調到西充後)我當時聽說有些基層幹部不嚴格要求自己,在經濟上容易出腐敗問題,我就暗暗給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汙”的行為準則。

案情回顧:袁菱,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1988年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此後進入西南石油學院任教,2000年任西南石油學院團委書記。2001年進入政壇,歷任西充縣副縣長,西充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7年任蓬安縣委副書記、縣長,2011年任蓬安縣委書記。

2001年是袁菱人生中的關鍵一年。這一年,她離開工作了13年的大學校園,帶著組織的厚望擔任西充縣副縣長。

新的工作崗位帶來了新的環境,也給袁菱帶來了新的體驗。比如,在大學時,過春節沒有人送“紅包”,到縣裡工作後,送的人多了起來。

對此,袁菱一開始很不適應——收的話怕違反紀律,不收的話怕顯得不近人情,用她自己的話說是“完全沒有了大學校園的那種簡單、輕鬆的工作感覺”。

幾經糾結,袁菱還是決定“同流不合汙”,不開這個口子。起初,她也的確做到了。

南充市一位熟悉袁菱的幹部表示,袁菱早年在廉潔自律上非常講究。2002年底的一天晚上,一個幹部給她送了1萬元,當時她和老公帶著兒子開車去追,追了幾里路去退錢。

“當時的我不僅是不敢收錢,而且從內心也是不願意要的。”袁菱說,對於拒絕收錢,退還給別人的錢,她還給自己定了一個“退錢不過夜”的規矩,目的就是不給自己機會去猶豫。

價值觀變成“適者生存、不適者亡”

袁菱的懺悔:(收送“紅包”)我參與其中,或看或做,收收送送,漸漸地忘記了自己暗暗定下的“同流不合汙”的行為準則,而踐行著“適者生存、不適者亡”的行為方式。

案情回顧: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來到她辦公室,寒暄幾句後,這名部下拿出一個裝著1000元現金的信封,一邊遞給她一邊說:“本想買點禮物,又不知道買啥。”

袁菱很堅決地把信封推了回去,並且親自塞回這名部下的包裡,兩人都很尷尬。這名部下原本和她走得很近,這次之後,開始有意無意地疏遠她。

對此,袁菱耿耿於懷,覺得這件事處理得不好,因為一個“紅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償失。

而在縣裡工作一段時間後,她逐漸意識到,逢年過節互送“紅包”似乎是個“平常事”,“好像已經成為工作中的一個內容、一個任務”,大家見怪不怪,不收不送反而顯得另類。

於是,袁菱開始嘗試著“改變”。她對“紅包”不再排斥,或看或做,或收或送,不僅不以為恥,反而漸漸“如魚得水”,膽子也越來越大。

“感覺必須用錢維繫、保持、勾兌各方面關係,否則,辛勤工作得不到認可,想進步也沒有人支持,民主推薦也得不到多少票。”袁菱落馬後懺悔說,不管是收還是送,自己都毫無敬畏之心、膽怯之意,在打點各種關係過程中,早就把過去的準則拋到了腦後,而開始踐行起所謂“適者生存、不適者亡”的行為方式。

哪裡有工程,人就往哪裡湊

袁菱的懺悔:我用所謂的投資入股方式斂財,其實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投資入股是我用來規避調查的手段和方式,其實質就是利用我作為縣長、縣委書記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收受老闆的好處。

案情回顧:辦案人員介紹,袁菱貪腐起來有兩個特點:一是講求“技術含量”,很少直接收現金。二是索賄“四處開花”,哪裡有工程,人就往哪裡湊。

袁菱對“風險”極為重視,一般都是讓身邊人出面,以“合夥做工程、出資入股”等形式和老闆們一起“搞項目”,再以分配利潤等名義受賄。

比如,2010年下半年,通過袁菱打招呼,重慶某建築公司川北分公司獲得蓬安縣景觀牆工程,該公司負責人孫某提出要“感謝”。

這時,袁菱明確告訴“居中聯絡”的丈夫龔某:給錢就堅決不要,這是受賄,如果孫某要感謝,就和他合夥做個工程,可以規避風險。

於是,袁菱在沒有實際出資的情況下,以堂弟名義在孫某工程中佔了50%的乾股,三次“分得利潤”187萬元。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袁菱自以為“擦邊球”打得很好,“入股”經商既“安全”又“高明”,既規避了風險又找準了財路,逐漸大膽。特別是其擔任縣委書記以後,她在蓬安一言九鼎,越發肆無忌憚。

“她民主集中制執行得很不好,開會經常先表態,自己說了算,重大問題也不上常委會。”蓬安縣的一名幹部表示,擔任縣委書記後,袁菱兼任土地領導小組組長、財經領導小組組長,規委會主任等職務,把有關土地的權力牢牢攥在手裡,一手遮天。

沒有限制的權力讓袁菱慢慢走向瘋狂,到後來她乾脆直接索賄,連表面功夫都懶得做。

南充市某房地產公司老闆想變更土地用途,請她“關照”。袁菱把該老闆叫到辦公室,先是問:“樓盤怎麼樣啊,容積率多少啊,回報率多少啊……”寒暄完畢,直接切入正題:“我親戚手裡有點錢,想入下股。”該老闆隨即答應讓其入股20%,後來“分配”給袁菱“利潤”900萬元。

“袁菱貪腐起來已經喪失理智,只顧‘埋頭搞錢’,根本不‘抬頭看路’,甚至對關係不怎麼好的老闆,也張口就要‘入股’。”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直到被人舉報,袁菱才發覺“居然已經搞了這麼多錢”。

袁菱是典型的欲迷心竅、利令智昏,她擔任縣委書記不過兩年,貪腐數額就飆升到4000多萬元,令人震驚。同樣令人震驚的是縣委書記的權力之“大”:在一個縣裡,縣委書記如果要搞腐敗,任何方面、任何事情,都可以成為她撈錢的藉口。袁菱到後期之所以肆無忌憚、無法無天,其根源就在於一言九鼎、一手遮天,早就忘了自己是誰。

2013年8月,袁菱在網絡上被人實名舉報,雖然舉報內容不屬實,但她已成驚弓之鳥。這時,她不僅沒有幡然悔悟,反而利用手中權力,與老闆訂立攻守同盟,企圖對抗組織調查。她把老闆一個個叫過來“模擬談話”,自以為“準備充分”、一切盡在掌控中。不料,事到臨頭,老闆們棄她如敝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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