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么办?

拆迁,通常会将房屋整体全部征收,并给予补偿。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拆迁线路从被征收人房屋中心位置经过,征收方拆了一半房屋后,然后不继续拆了,说只征收到这里。


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么办?

房子拆了一半,没法居住,但征收方不闻不问,怎么办?

这不是笑话,而是现实。前不久,一位当事人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家的房屋面临征收,但只征收一半,拆迁办工作人员也给我看了文件,我的房屋只有一半被纳入了征地红线范围内,我该怎么办?我剩下的一半房子也不敢住人。”

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接下来,根据一则案例进行分析:

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该拆迁许可规定的内容,杨女士的房屋有一部分被纳入拆迁范围,一部分在拆迁范围之外。杨女士的房屋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完成拆迁。

201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启动神农大道建设项目。2010年7月,株洲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2011年,株洲市规划局办理了株规用【2011】006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杨女士的房屋位于泰山路与规划的神农大道交汇处,占地面积418平米,建筑面积582.12平方米,但是,杨女士的房屋的一部分在神农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杨女士的房屋并不是完全的被征收,还有部分未征收。

这个情况,该怎么面对?

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么办?

因规划需征收,如果影响房屋安全,应进行合理赔偿

2011年7月1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神农大道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杨女士就自己的房屋情况进行了说明。2011年9月15日,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C级。2011年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并作出了【2011】第1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决定整体征收杨女士的房屋,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从以上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杨女士的部分房屋在神农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虽然整栋房屋超出了神农大道的专项规划,但征收其房屋系公共利益需要,且房屋地面高于神农大道地面,如果只是拆除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未拆除的规划红线范围外的部分房屋将会变成危房,不利于杨女士的居住生活。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如果因规划实操问题,导致整栋建筑的一部分纳入征收红线范围内,一部分未纳入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征收方根据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实用性、居住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决定征收,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编辑: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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