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麼辦?

拆遷,通常會將房屋整體全部徵收,並給予補償。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拆遷線路從被徵收人房屋中心位置經過,徵收方拆了一半房屋後,然後不繼續拆了,說只徵收到這裡。


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麼辦?

房子拆了一半,沒法居住,但徵收方不聞不問,怎麼辦?

這不是笑話,而是現實。前不久,一位當事人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我家的房屋面臨徵收,但只徵收一半,拆遷辦工作人員也給我看了文件,我的房屋只有一半被納入了徵地紅線範圍內,我該怎麼辦?我剩下的一半房子也不敢住人。”

這種情況下,建議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接下來,根據一則案例進行分析:

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產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職業技術學院作出株房拆遷字【2007】第19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根據該拆遷許可規定的內容,楊女士的房屋有一部分被納入拆遷範圍,一部分在拆遷範圍之外。楊女士的房屋在拆遷許可期內未能完成拆遷。

201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啟動神農大道建設項目。2010年7月,株洲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准立項。2011年,株洲市規劃局辦理了株規用【2011】0066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楊女士的房屋位於泰山路與規劃的神農大道交匯處,佔地面積418平米,建築面積582.12平方米,但是,楊女士的房屋的一部分在神農大道建設項目用地紅線範圍內。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楊女士的房屋並不是完全的被徵收,還有部分未徵收。

這個情況,該怎麼面對?

只拆我家一半房屋,剩下一半怎麼辦?

因規劃需徵收,如果影響房屋安全,應進行合理賠償

2011年7月1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公佈了《神農大道項目建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公眾意見。楊女士就自己的房屋情況進行了說明。2011年9月15日,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為C級。2011年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發佈了修改後的補償方案,並作出了【2011】第1號《株洲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決定整體徵收楊女士的房屋,並給予合理的補償。

從以上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楊女士的部分房屋在神農大道建設項目用地紅線範圍內,雖然整棟房屋超出了神農大道的專項規劃,但徵收其房屋系公共利益需要,且房屋地面高於神農大道地面,如果只是拆除規劃紅線範圍內的部分房屋,未拆除的規劃紅線範圍外的部分房屋將會變成危房,不利於楊女士的居住生活。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如果因規劃實操問題,導致整棟建築的一部分納入徵收紅線範圍內,一部分未納入規劃紅線範圍內的。這個時候就需要徵收方根據實事求是、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從實用性、居住安全性的角度考慮,將未納入規劃的部分一併決定徵收,並給予合理的補償。


編輯:蔣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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