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十大冤案之“谋逆”案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进士第。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升为巡按江西,颂声满道。宣德五年(1430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

土木之变后,英宗兵败被俘,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升任兵部尚书。明代宗即位,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抵御瓦剌大军。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和议后,于谦仍积极备战,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得以安宁。当时朝务繁杂,于谦独运征调,合乎机宜。其号令明审,令行政达。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平素俭约,居所仅能遮蔽风雨。但因个性刚直,招致众人忌恨。

中国历史上十大冤案之“谋逆”案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致使其含冤遇害。明宪宗时,于谦被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追谥"肃愍"。明神宗时,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传世。《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他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于谦是一位忠心而忠烈的士大夫,于谦的精神如同他写的《石灰吟》那般正直不阿。虽然于谦死得很冤枉,但是世人都知道于谦是被冤枉死的。等到儿子于冕为于谦沉冤昭雪之后,于谦复官赐祭,并被追封谥号为忠肃。除此之外,于谦与岳飞、张煌言被世人称为“西湖三杰”,从后人对于谦的评价中,便可看出于谦是一位爱国爱民的好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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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直、兴安、朱祁镇、钱谦益等人都表达过自己对于谦的赞美。董其昌曾说:“赖社稷之灵,国已有君,自分一腔抛热血。竭股肱之力,继之以死,独留清白在人间。”于谦自幼崇拜文天祥,他以文天祥的气节来激励自己。后来,于谦在为官途中,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也没有攀权富贵来提升自己的官爵。等到土木堡之变爆发后,于谦依然力挽狂澜,拯救明朝政权于水火之中。因为于谦的不同流合污引起了石亨等人的猜忌,他们以谋反罪名诬陷于谦。清廉刚正的于谦最终被推上断头台。明朝于谦有着“救时宰相”的美称。明朝于谦的成就主要体现在政治、军事、文学和思想四个方面。众所周知,“两袖清风”是明朝于谦的代名词,于谦不仅在生活中主张清廉,同时他在政治舞台上依然秉持清廉的作风。于谦为官期间,他敢于为民请命。只要有作奸犯科者,于谦绝对会毫不留情的惩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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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明朝廷贪污的官员比比皆是,于谦的清廉精神如同一剂强心针,及时改良了朝廷贪污腐败的风气。明朝于谦的成就之二,就是于谦在军事领域的建树。到了明朝后期,明朝廷出现了冗官、冗军等现象。于谦看到这一情况之后,他主张“兵贵在精,将贵谋勇”,除此之外,于谦还号召士兵们在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时,要懂得随机应变。为了将明朝军队培养成为一支精锐军队,于谦创立了团营之制。于谦所创立的团营之制具有积极意义,对后来明朝兵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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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于谦在文学领域也有不素的建树。众所周知,《石灰吟》是于谦的代表诗作,通过这首诗歌可以看出于谦所表达的归隐情怀恰好预示了后来诗坛风气的转向。于谦诗作的风格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与政治相得益彰,这影响了后人的诗歌创作。其次,明朝于谦的成就还表现在他在思想方面的建树。“重名节,轻名利;重成人,轻杀身;重社稷,轻君王”就是于谦的思想主张。

中国历史上十大冤案之“谋逆”案

抄家的时候,发现于谦家“无余资”,没有钱。只有正室锁得很牢固,打开一看,都是皇帝所赐蟒衣剑器。

当官多年,家中居然抄不出钱来,如此清官,实在罕见。于谦一死,蒙军再来犯,皇帝就后悔了。旁侍的官说:“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帝为默然。《明史》说于谦“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恃,为权*所并嫉”。这是成化初为于谦平反冤狱时皇诰上的话。说得非常贴切,天下广为传颂。我尊敬于谦,不仅因为他家中抄不出钱来,不仅因为他抗敌救国,力挽狂澜,还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读于谦的诗,就会有一股清气,一股天地之间浩然之气,令人激动不已。诗如其人,浩气凌云,是于谦的本性。于谦的《北风吹》、《咏煤炭》,还有那首极为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只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中国历史上十大冤案之“谋逆”案

诗品、人品,辉映千古。于谦之冤较之窦娥之冤更令人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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