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案 涉案當事人面鉅額罰款

蘭溪廣電融合媒體(記者 徐超)

查處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案 涉案當事人面鉅額罰款

今年7、8月份,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先後在諸葛、梅江等地,分別查獲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欺詐老年人消費者的案件。上週六,在市場監管局召開的案審會上,經會議討論決定,對這3起案件的當事人,給予20萬元以上的罰款處罰。

查處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案 涉案當事人面鉅額罰款

這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欺詐老年人消費者的案件,分別是張某某虛假宣傳案、伊某虛假宣傳案、金華良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其中,前2起案件當事人,在銷售“苗王蛇酒”過程中,向消費者宣傳“苗王蛇酒”對風溼、類風溼、高血壓、低血糖、頭暈、四肢麻木、疼痛、人體血管不通等疾病具有顯著療效,構成了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做虛假及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而金華良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件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向消費者宣傳產品時,稱該產品對心臟病、心血管病、高血壓等疾病有治療功效,另外還存在冒用上市公司分公司的名義開展免費體驗產品宣傳推廣活動。3起案件當事人的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虛假宣傳行為。

蘭溪市市場監管局政策法規科葉柏軍說:“通過大量的前期摸排工作,我局查獲了3起通過會議營銷方式,進行虛假宣傳的案件,其中2起是對苗王蛇酒疾病治療預防的虛假宣傳,還有一起案件是對高電位治療儀,超出適應範圍進行虛假宣傳,目前這3起案件已經經過局案審會的集體討論,進入告知階段,這3起案件的當事人將面臨,20萬—100萬元的罰款。”

為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行為,打擊非法營銷,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我市市場監管局一直將保健品非法會議營銷作為整治的重點,在檢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有通過會議營銷進行虛假、誇大宣傳、聲稱所售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欺騙消費者的違法違規行為,都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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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柏軍還說:“在此提醒從事食品,醫療器械等經營活動的經營者,要合法經營,不得對相關產品的性能功效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同時也提醒廣大中老年朋友,在參加這種會議營銷 健康講座等活動時,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因上當受騙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失。”

此外,記者也從市場監管局瞭解到,在這次召開的案審會上,除了對3起會議營銷虛假宣傳案件作出處罰決定,還對無證生產化妝品、銷售過期食品等9起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共處罰沒款約1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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