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二大队:夜间行车别抱侥幸心理闯红灯

2020年03月14日22时45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晋BR****号启辰牌小型轿车,沿庆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庆路路口处,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沿大庆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高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8****号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五大曝光行动】二大队:夜间行车别抱侥幸心理闯红灯

【五大曝光行动】二大队:夜间行车别抱侥幸心理闯红灯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敬畏法律法规,遵守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既是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对别人负责!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快上几秒而闯红灯,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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