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将不再是法外之地,2020年5月起,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证据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

  从2020年的5月1日起,你在微信、微博上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变成呈堂证供。

  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网络将不再是法外之地,2020年5月起,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证据

法规

  在中国这块地界,的微信群里超过10亿用户,微博也有好几亿活跃用户,加上其他各种互联网模式,这个新规影响了十几亿国人!

  微信、微博等5类电子数据均可作为证据

  根据新规确定,电子数据包括:

  1、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网络将不再是法外之地,2020年5月起,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证据

新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原件包含: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

  相关话题在微博上冲上热搜No1

  对于最高法与时俱进的决定,网友们表示强烈支持,并在今天冲上了微博的热搜排行榜的第一名。

  网友们在评论区吵翻了……

网络将不再是法外之地,2020年5月起,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证据

  青苔石上凉:太好了,与时俱进,跟随时代步伐进行相应调整,很好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句用滥了的话,才算真正落到实处了

  万_斯-匡-威_总_仓:真的非常支持。就是以前没有定性,才让有些人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传播不道德非法内容,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诈骗等等。网络是广大网友获取信息互相交流提升自己的一个平台,每个人都应该注意素质遵纪守法,而不是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甚至违法乱纪。

  支持的网友不少,还有网友进一步表示要求微博实名制,打击营销号:

  虽然电子数据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与大家见面,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已经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

  在未来的起诉过程中,微信的聊天纪录将可以作为起诉的重要证据了!

  微信群一句话,被判9个月

  微信群里说了一句玩笑话,竟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以前是万万想不到的。

  据江西法院发布的真实案例,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某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

  据了解,一天晚上,31岁外来打工者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随后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机和电脑,发现除了微信群发布的那句话外,张某没有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

  被告人张某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以发布信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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