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現象知識點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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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聲音的產生與傳播

1.一切發聲的物體都在振動。用手按住發音的音叉,發音也停止,該現象說明振動停止發聲也停止。振動的物體叫聲源。人說話,唱歌靠聲帶的振動發聲,婉轉的鳥鳴靠鳴膜的振動發聲,清脆的蟋蟀叫聲靠翅膀摩擦的振動發聲,其振動頻率一定在20~20000次/秒之間。


2.聲音的傳播需要介質,真空不能傳聲。在空氣中,聲音以看不見的聲波來傳播,聲波到達人耳,引起鼓膜振動,人就聽到聲音。氣體、液體、固體都能發聲,空氣能傳播聲音。


3.聲音在介質中的傳播速度簡稱聲速。一般情況下,v固>v液>v氣 聲音在15℃空氣中的傳播速度是340m/s合1224km/h,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為0m/s。


4.回聲是由於聲音在傳播過程中遇到障礙物被反射回來而形成的。如果回聲到達人耳比原聲晚0.1s以上,人耳就能把回聲跟原聲區分開來,此時障礙物到聽者的距離至少為17m。回聲的利用:利用回聲可以測定海底深度、冰山距離、敵方潛水艇的遠近測量中要先知道聲音在海水中的傳播速度。

測量方法是:測出發出聲音到受到反射回來的聲音訊號的時間t,查出聲音在介質中的傳播速度v,則發聲點距物體s=vt/2。


02聲音的特性

1.樂音是物體做規則振動時發出的聲音。


2.音調:人感覺到的聲音的高低。音調跟發聲體振動頻率有關係,頻率越高音調越高;頻率越低音調越低。物體在1s振動的次數叫頻率,物體振動越快頻率越高。頻率單位次/秒又記作Hz 。


超聲和次聲:人能感受聲音的頻率有一定的範圍,多數人能聽到的頻率範圍大約從20Hz~20000Hz。人們把高於20000Hz的聲叫做超聲波;把低於20Hz的聲叫做次聲波,它們都統稱為聲,但人們都聽不見。蝙蝠、海豚發出的聲常為超聲;地震、海嘯、颱風,還有大象發出的聲是次聲。動物的聽覺範圍比人的聽覺範圍廣。


3.響度:人耳感受到的聲音的大小。響度跟發生體的振幅和距發聲距離的遠近有關。物體在振動時,偏離原來位置的最大距離叫振幅。振幅越大響度越大。增大響度的主要方法是:減小聲音的發散。

(1)聲音是由物體的振動產生的;

(2)聲音的大小跟發聲體的振幅有關。


4.音色:由物體本身決定。人們根據音色能夠辨別樂器或區分人。


5.區分樂音三要素:聞聲知人——依據不同人的音色來判定;高聲大叫——指響度;高音歌唱家——指音調。


03聲音的利用

可以利用聲來傳播信息和傳遞能量。


04噪聲的危害和控制

1.當代社會的四大汙染:噪聲汙染、水汙染、大氣汙染、固體廢棄物汙染。


2.物理學角度看,噪聲是指發聲體做無規則的、雜亂無章的振動發出的聲音;環境保護的角度噪聲是指妨礙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以及對人們要聽的聲音起干擾作用的聲音。


3.人們用分貝(dB)來劃分聲音等級;聽覺下限0dB;為保護聽力應控制噪聲不超過90dB;為保證工作學習,應控制噪聲不超過70dB;為保證休息和睡眠應控制噪聲不超過50dB。


4.減弱噪聲的方法:在聲源處減弱、在傳播過程中減弱和在人耳處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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