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北海一党员干部被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王奇广,男,1983年6月1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北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城西责任区大队教导员、二级警长(正科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王奇广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时,其不积极主动配合。2020年2月11日17时许,王奇广驾驶一辆车号为桂EQG598牌小汽车在小区出入口停留约10分钟,严重影响了该小区其他居民车辆出入。


王奇广身为北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城西责任区大队教导员、党员领导干部,却不能以身作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诫勉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北纪发〔2017〕3号)第三条之规定,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决定对王奇广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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