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纪委
4月30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如下: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枣庄市方圆测绘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新安排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董军艳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购物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报销。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王新在每月领取电话费补助情况下,仍违规报销手机话费。2020年1月,王新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董军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9年8月,枣庄市第五中学工会主席、年级主任刘文借搬家之机,违规收受部分教职工赠送的礼金礼品。2019年12月,刘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9年6月,市中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司鸿亮赴镇(街)检查三夏农机安全前,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回家。2019年10月,司鸿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置若罔闻、缺乏敬畏,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