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是違法犯罪行為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從禁種罌粟做起
罌粟種子
發芽
發芽十天
發芽全貌
種植罌粟的誤區
1、認為種植少量的罌粟是不違法的。
糾正:我國目前實行“零種植、不讓毒品原植物種子落地”的禁種鏟毒工作方針。所以罌粟不管種多少都是違法的!
2、認為罌粟是能治病的偏方,所以會非法種植。
糾正:罌粟果實的汁液乾燥品中,含有10%的嗎啡等生物鹼,能麻痺神經,客觀上有一定的鎮痛作用,但長期食用容易成癮,造成慢性中毒,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認為只是作為觀賞植物,並不違法。
糾正:罌粟開花後,花朵非常的招人喜愛,但是它並不是普通的觀賞植物。
4、認為罌粟殼加入食物中能增加鮮味。
糾正:罌粟殼能提味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大多罌粟殼本身就是沒有味道的,在餐飲中使用罌粟殼,目的主要是讓人上癮。
陽春四月,氣溫回升,
罌粟進入幼苗生長期。
為有效打擊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違法行為
靈璧縣公安局在全縣範圍落實
開展禁種鏟毒專項整治行動
制定方案,精心部署。縣禁毒委召開2020年春季鏟毒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會。會後,各鄉鎮先後召開各村委幹部參加春季鏟毒動員大會,把春季鏟毒工作層層包保責任,逐項落實措施,全縣各村的踏查和宣傳全面鋪開。同時,靈璧縣公安局製作了禁種鏟毒紙質和語音通告,下發到各派出所,再由派出所發到各行政村張貼和播放。
形式多樣,強化宣傳。全縣各鄉鎮行政村村委門口和社區門口,張貼禁種鏟毒通告,村廣播每天播放語音通告,部分鄉鎮還開展了懸掛橫幅、宣傳車巡遊播放語音通告、發放傳單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
禁種鏟毒戰果
近日,馮廟派出所深入轄區開展非法種植罌粟踏査鏟毒工作。民警和工作人員深入田間地頭、農戶院落等偏僻地方進行摸排巡査,有效震懾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4月12日,禪堂派出所組織民警堅持按照“不漏掉一戶、不放過一處、不留下一塊”的踏查鏟毒工作要求,按照“重點排查、全面踏查”工作思路,對轄區地塊進行地毯式踏查,抓好源頭治理,確保不給毒品原植物留有一絲一毫的生長空間。
4月14日,韋集派出所民警、輔警走進轄區開展禁毒宣傳時發現一處 毒品原植物罌粟幼苗,並依法對其 剷除。
4月15日下午,開發區派出所巡邏隊聯手“江淮義警“開展春季禁種鏟毒行動,在某公司院內一油菜花地,發現毒品原植物罌粟幼苗。派出所隨後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勘察,並聯系該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固定證據後,民警當即對其進行剷除,並把罌粟幼苗種植人帶回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靈璧警方提醒:
罌粟作為我國嚴禁種植的植物之一
在群眾中已經成為共識
大家要自覺抵制毒品
自覺禁種鏟毒
如發現非法種植罌粟的
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靈璧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