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不夠,外掛來湊?"阿仔,你已經涉嫌違法了
現在,
網遊儼然成為年輕人必不可少的娛樂消遣,
更有甚者以此為職業,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遊戲主播。
遊戲主播以高超的遊戲技巧,
幽默的談吐,
吸引著眾多粉絲。
不過也存在一些主播技術不夠,
並試圖在直播時使用外掛,
不過觀眾的眼睛畢竟是賊亮的,
在一次翻車事件之後,
該名主播也從此被封殺。
這裡我們就不點名五五開了,
大家心照就好。
因為用一次外掛就被封殺,
似乎體現了大眾對於外掛分子的深惡痛疾,
事實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網絡遊戲屬於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之一,
因大部分獨立型的遊戲外掛程序,
存在對遊戲客戶端實施增加、修改的操作,
編寫遊戲外掛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權和複製權,
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製作並銷售遊戲外掛的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罪、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不過上述法律也只是針對製造外掛的人,
並未對外掛使用者有更多約束,
現狀則是:外掛依舊橫行。
各類FPS遊戲(第一人稱射擊遊戲)是外掛的重災區,
包括風靡全球的"絕地求生",
遊戲商為防止網絡通信導致的人物卡頓問題,
很多重要數據都會放在本地去處理,
然後再打包上傳至服務器,
這就讓外掛分子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間。
據騰訊遊戲安全的監測數據顯示,
2018年黑產的整體規模達到了10億元人民幣,
其已形成了完善的上下游產業鏈,
從工具生產到最終變現分工明確,
各個環節的同行競爭都相當激烈。
跟其他產業代理商一樣,
外掛產業也有自己的銷售渠道,
建立起總代、獨代、一二級代理的銷售網,
其中只有最核心的代理商才有外掛作者的聯繫方式。
想不到吧?
外掛分子已經成為了一個"井條有序"的大組織。
遊戲公司雖然也想杜絕外掛現象,
奈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遊戲每更新一次版本,
外掛也會更新一次版本,
而反外掛就跟抓犯人一樣,
你得等他犯了事才能去抓,
而且很多時候外掛的痕跡不是那麼明顯,
遊戲官方分清正常玩家和外掛玩家,
不免顯得束手束腳。
現在還存在所謂的"物理外掛",
遊戲商甚至無法通過軟件去識別是否用了外掛。
為什麼外掛層出不窮?
無他,市場大,利益充盈。
從某種程度來說,
外掛甚至還是玩家的剛需。
除開一次性買斷的單機遊戲,
大部分遊戲要盈利,
勢必對玩家的在線時長、活躍程度都有要求。
純粹的主線流程,
PVE(玩家對戰電腦)的遊戲內容,
都不足以支撐那麼多玩家長時間的消耗,
於是遊戲商會在劇情流程設立各種關卡,
玩家需要通過各種養成線路去提高戰力,
才可以到達下一個關卡。
每通過一個關卡,
你都會感受非常有成就感,
但這之間消耗的時間,
每日重複的日常任務,
讓上線遊戲變成了上班打卡。
除此之外,
遊戲商也很會售賣焦慮,
通過設立各種戰鬥力、段位、充值排行榜,
時不時滾動在世界窗口的某某抽了SSR,
某某某又爆了神裝,
時刻告知著玩家,
你和別人的差距在哪裡,
你應該怎麼做才能超過他們。
而人類社會中,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爭取做最好的那部分,
這在遊戲裡也是一樣的。
利用著這一點,
遊戲公司成功了,
也是利用這一點,
外掛分子成功了。
不過,兩者的行為性質截然不同,
一個遊戲從研發到發行,
其中損耗的除了時間和金錢還有創作人員的辛勤創作,
之後通過營銷手段獲取合法的收益,
這無可厚非。
而外掛分子千方百計去破解別人做好的遊戲系統,
看似也付出了勞動,
實則是依附在他人身上的寄生蟲,
而且是對宿主產生嚴重損害的那種。
很多網遊就是因為外掛橫行造成玩家流失,
最後只能無奈關服。
這其中固然有網遊公司自身的原因,
但終究是毀滅比建設要簡單。
對這類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
我們應該做到堅決抵制,
而不是反抗不了,就加入他們。
不然最後的最後,
我們失去的便是另一個充滿幻想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