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重餐廳"滑軌上菜的專利被侵權,獲賠100萬元

"失重餐廳"滑軌上菜的專利被侵權,獲賠100萬元


滑軌上菜?


從天而降?


是的,


就像這樣。



真的是看著就刺激,


利用重力作用,


通過漩渦型滑軌減緩速度,


將菜品送到客人面前,


因為這個特點,


餐廳名也取名叫"失重餐廳"


而在4月24日,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傳出消息,


"失重餐廳"的上菜系統專利被侵權,


判侵權人賠款100萬元,


到底怎麼回事呢?



原告系名稱為"餐館服務系統"發明專利權的獨佔實施被許可人,原告發現被告在其經營的Space lab失重餐廳中使用的螺旋形軌道系統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範圍,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幣800萬元。


被告辯稱,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範圍,其使用的是現有技術,不構成侵權。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ZL200680037518.6號"餐館服務系統"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為海妮麥克有限責任公司,該專利目前處於有效狀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原告經專利權人許可,有權在許可區域獨佔實施前述專利,並就侵犯前述專利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1、8、20、27、58、59中包含了"傳送系統將飯菜和/或飲料由後廚工作區運送到顧客就餐區"、輔助運送裝置、軌道線路與顧客就餐區的至少一張餐桌相連接、環形軌道、點菜系統的技術特徵,被控侵權技術方案具有權利要求中所有技術特徵,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


該案中,被告以公開號為2216357的美國專利主張現有技術抗辯。上海知產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專利公開日為1940年10月1日,早於涉案專利申請日,相對於涉案專利屬於現有技術。經比對被控侵權技術方案與該專利技術,該專利技術並未涉及被控侵權技術方案中的平行軌道、食物傳送至餐桌旁的圓形轉盤、輔助運送裝置的導向組件等技術結構,兩者在技術結構上存在一定差異,故被告以此主張現有技術抗辯不能成立。


上海知產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專利的類型、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專利的利潤貢獻率等因素,酌情確定被告應承擔的賠償金額。


上文來自上海產權法院,


文中提到的美國專利,


小金特意去查了下,


長這樣的,


我們可以看到,


就原理來看,


兩者是類似,


那為什麼法院判決還是侵權了呢?


這就涉及到兩項專利具體技術的差異了,


1940這項美國專利採用的是滑梯和滑板車,


而涉案專利則採用的是滑軌及滑軌固定構件,


兩者採用的方法原理一樣,


但實現方式不同,


這也是實用新型專利的一個特點。


所以結果就是被告涼了。


這裡,小金也提醒各位官人,


別人的經營特點別輕易模仿,


指不定就侵權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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