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實施意見出爐!十堰公共交通要有大發展!

近日,市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事關十堰公共交通發展,快一起看看!

【十堰】實施意見出爐!十堰公共交通要有大發展!

明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目標

主要目標。建立以常規公共交通為主體,以定製公交、微循環公交、通勤公交及出租車、公共自行車等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為補充,使公共交通發展與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發展、生態環境相適應,著力構建集約高效、安全便捷、綠色均等的現代化高品質公共交通供給體系。

力爭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60%以上,城區萬人公共汽車擁有量達到15標臺以上,公交專用道總長度達到50公里以上,公共汽車進場率達到80%以上,城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綠色公交車輛比例達到100%,公交空調車比例達到100%。

【十堰】實施意見出爐!十堰公共交通要有大發展!

科學編制實施城市公共交通規劃

修訂完善公交發展規劃。交通部門按照科學合理、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修編《十堰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2012-2030)》,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綜合交通規劃,使規劃銜接更加順暢。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落實公交用地劃撥政策。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包括城市輕軌、地下鐵路線路、公共交通車輛停車場、首末站及總站、調度中心、整流站、車輛保養場),按照劃撥方式供地。對縣(市、區)要求開通的公交線路,所需場站等公交基礎設施,原則上由線路經停縣(市、區)政府無償提供。

加快公交場站設施建設。

住建部門要按照《十堰市中心城區公交場站佈局專項規劃(2018-2035年)》,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分年度納入市政工程建設項目計劃,建設資金由市級財政統籌,實行統一規劃、投資和建設,竣工後移交公交企業使用管理。

加快公交充電設施建設。經信部門要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車輛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優先佈局和建設城市公共交通充(換)電站、充電樁等設施,支持公交企業積極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加快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形成以充電站為主體,換電站、充電樁為輔助,數量適度超前、佈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

落實優先發展政策資金扶持

落實補貼補償政策。財政部門要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納入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補貼、補償和政府購買公共交通服務機制。對公交企業因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原因增加的成本給予補償或補貼。對公交企業因執行低票價政策及老年人、殘疾人等減免票、學生優惠乘車,以及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給予全額補償。

加大政府支持投入。財政、稅務、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建立中心城區城市公交發展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市政專用設施配套費和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和收益資金,每年提取一定數額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於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建設、車輛購置等重資產建設投入。鼓勵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採購使用新能源公交車,購車資金實行政府與企業“共擔”機制,市公交集團購置新能源公交車所需經費,根據當年市級財力和市公交集團營運等情況確定補助標準。

強化扶持政策保障。稅務、財政等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新購置的公共汽(電)車免徵車輛購置稅;依法減徵或免徵城市公共交通車船的車船稅;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場站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城市綠化補償費;免繳市屬權限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城市公共交通行業成品油價格補貼、新能源車營運補助政策,確保補貼及時足額到位。

完善公交票價體系。發改、交通部門要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企業運營成本、交通供求狀況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按照“群眾可承受、財政可負擔、企業可承載”的原則,根據服務質量、乘車距離以及各種公共交通換乘方式等因素,科學核定公共交通票價,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票價體系。

支持公交輔業發展。支持公交企業發展公交廣告、公交旅遊、場站物業、汽車維修、公交駕培、公交校車、充電樁對外充電業務等輔業,所得收益用於彌補主業虧損,促進公交企業可持續發展。

保障公交路權優先

加快設置公交專用道。公安交管部門要會同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科學編制公交專用道專項規劃,在滿足公交專用道設置條件的城市主幹道、次幹道和支路設置高峰時段或全天候專用道、路口公交專用道、逆向公交專用道等,加快推進直達市中心、火車站、主要景區等城市核心區域道路的公交專用道設置,提高公交運營效率,緩解交通擁堵。

科學設置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通過設置公交專用道信號燈和信號相位,以及應用“相位插入”“紅燈早斷”“綠燈延時”等公交優先信號控制方式,給予公交車輛通行優先,減少公交車輛在路口等候時間,切實提高公交車輛通行速度和準點率。

【十堰】實施意見出爐!十堰公共交通要有大發展!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水平

優化公交線網結構。交通部門、公交企業要適應和引領城市發展需求,適時優化公交線網,逐步提高公交覆蓋率、準點率和運行速度。增強對園區企業的服務水平,採取專線公交、定製公交、小循環等多種形式,逐步構建“快速、主幹、分支、微循環”四級線網結構。以十堰城區為中心,以鄖陽區和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為兩翼,加快形成輻射其他縣(市、區)的多元化公交出行供給保障體系。支持城市周邊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推進城市交通與民航、鐵路、公路、水路等各種交通方式的有效銜接,持續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擴大公交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加快發展綠色公交。交通、經信等部門要積極倡導“低碳交通、綠色出行”理念,廣泛開展“公交出行宣傳週”和“無車日”活動。全面推廣應用清潔能源、新能源公交車,淘汰傳統燃料公交車,提高公交車技術性能。

加快智慧交通建設。交通、經信、科技、行政審批等部門要深化“互聯網+公交”、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運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發展水平。加快建設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公交智能查詢系統、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推進城市公交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加快建設公交電子站臺,向公眾提供“一站式”綜合交通信息服務。推廣普及公共交通“一卡通”支付方式,逐步實現跨區域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

強化安全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強化城市公共交通反恐、防暴、反扒、糾紛調處,加大對搶奪方向盤,毆打、拉拽駕駛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維護公共乘車安全。

強化企業經營監管。交通、國資、財政等部門要建立公交發展績效評價制度,並將考核評價結果與財政補貼補助掛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和定期組織實施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公交企業運營績效、發放政府補貼、准入與退出的重要依據,並向社會公開。建立公交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正常增長機制,按規定保障“五險一金”、職工福利等民生支出,將公交駕駛員、修理工的技能培訓納入政策補貼範圍。加強國有資本監督使用,規範公共交通重大經營投資決策程序,嚴格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保障企業健康發展。

來源:十堰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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