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慈觀:ESG實踐和ESG投資的區別與重要價值

日前,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邱慈觀接受新浪財經ESG頻道專訪,就ESG及可持續發展等相關話題發表深度見解。本文為訪談實錄的第一篇。

邱慈觀:ESG實踐和ESG投資的區別與重要價值

新浪財經:ESG的理念近年來在國內蓬勃發展,中國企業和金融機構都有所參與,也有一些進展。請問ESG實踐(ESG practice)和ESG投資(ESG investing)有何不同?請您從參與者、參與的ESG維度、參與動機、參與成效及挑戰等角度,分別進行解析。

邱慈觀:首先,針對這題目所言,我做一些梳理。題目說”ESG理念近幾年在國內蓬勃發展,國內的實體企業和金融機構都有參與,也取得了一些進展”,這裡有兩點要釐清,一是有關ESG理念傳入國內的時間,二是有關蓬勃發展的真實性。

首先,雖然ESG實踐和ESG投資都涉及ESG,但它們是兩件事,參與的主體不同,不應混為一談。ESG實踐的參與主體是實體企業,其中有各行各業。ESG投資的參與主體是資產所有人(asset owner,AO)與資產管理人(asset manager,AM),而實體企業則是被投資方。

依文獻記載,ESG實踐於1990年代由歐美跨國企業引入中國,但它當時被稱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CSR崛起於美國,已經有一百多年曆史,而美國第一件CSR相關的法律訴訟案——道奇訴福特汽車案,於1919年發生在美國密歇根州最高法院,由股東(道奇)控訴福特汽車公司用股東的錢做CSR,包括為員工加薪、蓋房及優化福利。審理法官判道奇勝訴,表示CSR在一百多年前尚未被社會接受。

CSR發展的歷史很曲折,相關著述很多,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找來看。我推薦一本由幾位學者合寫、牛津大學出版的專書:The Oxford Handbook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簡單的說,美國早年的CSR以公益慈善為主,包括慈善捐贈和志願者服務。1970年代以後其內容漸趨多樣化,先發展社會面的S維度,再發展環境面的E維度,最後發展治理面的G維度,最終形成ESG。國內很多人誤解CSR就是慈善捐贈和志願者服務,其實不是,目前國際主流的CSR實踐重點就落在ESG三個維度上,其中包括環境維度下的節能減碳、綠建築物,社會維度下的人力資源開發、產品責任,以及治理維度下的董事會薪酬、反貪腐等。至於慈善捐贈和志願者服務,它們屬於S維度,但只是企業社區參與的一部分。

國內第一隻CSR基金於2008年出現,但直到2015年才出現公開的ESG投資論壇。我本人在海外教了多年ESG投資,2014年第一次在國內MBA課上講ESG投資,臺下坐的全是金融行業學生,沒人知道ESG投資是什麼。

另外,從國內學者發表學術論文的時間看,也反映國內啟動ESG實踐遠比ESG投資要早。特別是,以國內CSR為主題所寫的英文學術論文,從1990年代末期就出現於國際知名期刊上,而最近幾年出現的頻率更高。反之,以國內ESG投資為主題的英文學術論文,至今仍沒有。

至於ESG實踐及ESG投資是否真的在國內蓬勃發展,這是一個問號。事實上,這方面雖有發展,卻未必蓬勃,特別是ESG投資,國內迄今沒有一間基金公司是專門致力於ESG金融產品的研發與設計,而一般基金公司內部也尚未設立專門從事ESG研究的部門或團隊。

如何界定ESG?

在步入正題前,我們先對ESG做個界定。各方界定雖然未必相同,但為方便計,我們借用MSCI無形價值評估(intangible value assessment,IVA)的界定。在此,E、S及G是三個支柱(pillars),各支柱下有主題(themes),其下再分為議題(issues),而主題有10個,議題有37個。在E支柱下,有氣候變化、自然資源、汙染及廢棄物、環境機遇等4個主題;在S支柱下,有人力資本、產品責任、利害相關方對立等3個主題;在G支柱下,有公司治理、企業行為等2個主題。至於37個議題,包括碳排放量、能源效率、供應鏈勞工標準、隱私與數據安全、會計透明性、商業倫理等,相關細節可看下錶。

邱慈觀:ESG實踐和ESG投資的區別與重要價值

實體企業的ESG實踐與金融機構的ESG投資,有何不同?

上面已經說了,兩者雖都涉及ESG,但不可把ESG實踐和ESG投資混為一談。ESG實踐的參與主體是實體企業,其中有各行業,譬如醫藥行業、農產品行業、半導體行業、建築行業等,當然也包括金融行業。另一方面,ESG投資可從它的價值鏈的上、中、下三端來看。上端為投資人,也就是資產所有人,譬如退休基金、保險公司,甚至散戶投資人等。中端是金融中介,也就是資產管理人,其中包括銀行、資管公司、基金公司等。下端是被投資方,也就是ESG實踐者。

從參與主體的角度來看就很清楚,企業是ESG實踐者,是ESG投資裡的被投資方。ESG金融產品是由金融中介開發與設計,其中使用了ESG投資的七大策略:負面篩選法、依公約篩選、同類最佳法、可持續主題投資法、ESG融入法、積極股東法,以及影響力投資。這七種策略發展出來的時間先後不一,從1970年代一直到二十一世紀。譬如,負面篩選法在1971年首度由Pax World Fund推出,同類最佳法於1999年首度由道瓊斯可持續指數推出,而影響力投資一詞到2007年才出現。

七種策略可以單獨使用,也可複合使用,由基金經理依產品的設計理念及目標客群而定。譬如,國內由融綠和財新所推出的ESG美好50指數,就把負面篩選法和同類最佳法複合使用,而這種方法很受國內投資人的青睞,理由是同類最佳法頗具”學雷鋒”的意義。又譬如,華保綠色主題混合基金針對國內市場興起的綠色訴求,模仿英國富時指數對”綠色收入”的界定,通過可持續主題式投資策略進行選股。

ESG投資策略分成七種,這是行業的共識,無論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UN PRI)、歐盟社會投資論壇(Eurosif)或全球可持續投資聯盟(GSIA),都這麼界定。ESG行業組織每年還會基於七種策略,分別對基金經理所管理的資產規模進行統計。下面這張圖是2018年GSIA對七大策略在全球規模的統計,其中以負面篩選法所管理的資產規模最大,ESG融入法次之,積極股東法再次之,而影響力投資的資產規模最小。


邱慈觀:ESG實踐和ESG投資的區別與重要價值

2018年GSIA對七大策略在全球規模的統計圖

就ESG實踐而言,所有企業都應該涉及,但企業有行業分類,其ESG的重點關切會依行業特質而不同,而不可能對上面的10個主題、37個議題都同等涉入。譬如,S維度下有”人力資源”這個主題,其下有”供應鏈勞工標準”的議題,它對製造行業顯然是個重要關切,但對媒體行業可能不太相干。又譬如,”隱私和數據安全性”對金融科技行業是重大議題,但對食品行業可能不相切。另外,這表上有”負責任投資”的議題,它是金融行業產品責任的一部分,但和通信行業應該沒多大關係。

因此,當實體企業盲目地參與所有的ESG議題時,可能白花精力,對它的財務績效非但沒有正面影響,搞不好還有負面影響。這個論點已獲數據支持,而學者也寫了幾篇相關論文,形成了定論。因此,實體企業應該選擇性地參與和行業相關的、會影響其績效表現的ESG議題。

實體企業應該參與哪些ESG議題,對它才有幫助?

如果這題目裡的“幫助“,是指對企業績效有影響的話,那我們可把所有的ESG議題依據行業歸為兩類,一類是實質性ESG議題(material ESG issues),另一類是非實質性ESG議題(immaterial ESG issues)。實質性ESG議題會對該行下之企業的財務績效產生影響,而非實質性ESG議題則不會對其財務績效產生影響。

例如,”供應鏈勞工標準”對製造行業是個實質性ESG議題,做不好會影響財務績效,像富士康過去曾發生多起作業員跳樓事件,就是知名案例。但”負責任投資”對富士康就屬於非實質性ESG議題,它內部沒有這方面的專家,也沒有這方面的涉入。另外,以”隱私和數據安全性”的議題來說,它對農業是非實質性ESG議題,但對金融科技行業、社會媒體行業卻是實質性ESG議題,去年臉書因數據外洩而波及財務績效就是一例。

至於各行業下有那些ESG議題是實質性議題,可持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依據77個行業分類系統做了整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上它的官網去看。

金融機構應該使用什麼ESG投資策略?

以上針對實體企業的ESG參與維度,我做了回答,但這問題還有另一半:金融機構通過什麼策略來參與ESG投資?事實上,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金融機構選擇使用什麼ESG策略是看它想針對的ESG問題、想對投資人提供什麼ESG金融產品,以及它本身的專業優勢。

以MSCI為例,它的專長之一是做ESG指數,而這需要數據,所以它開發了ESG評級數據庫,基於上面IVA裡的37個議題來評級。MSCI推出很多ESG指數,但各指數的目標客群不同,故使用的ESG策略也不同。以投資人價值觀為取向的指數,譬如天主教價值觀、伊斯蘭教價值觀、剝離爭議性武器等指數,都是以負面篩選法為最主要的ESG投資策略,用以剔除不符價值觀的企業或行業。不過,當MSCI想針對投資人提供能最大化持股類別的指數時,負面篩選法就不是好的選擇,而此時它會使用ESG融入法,讓投資人做”普及化持股人”,以形成其ESG通盤指數系列。

金融中介裡有專門擅長使用積極股東法的,這就是股東參與服務公司。例如,知名的Hermes投資公司下面有個名叫Hermes EOS的持股人服務部門,它把積極股東的力量結合起來,幫他們和持股企業就ESG議題進行溝通和互動,以期能改變企業的ESG實踐。另外,金融中介裡也有專門做影響力投資的,譬如美國的聰明人基金、國內的禹閎資本管理公司等,它們使用的ESG策略除了影響力投資法外,還有積極股東法,涉入所投資之新創企業的投後管理流程,幫助它們形成戰略規劃及強化組織建設。

ESG實踐的參與動機為何?ESG投資呢?

有關實體企業參與ESG的動機,學者做了很多研究,通過幾套理論來梳理。嚴格來說,這些理論都是在詮釋企業的CSR行為,特別是其ESG實踐。

有學者通過機構說(institutional theory)的理論框架,來解釋企業ESG實踐的動機,強調法律法規、社會常軌及文化認知模式這三種”機構支柱”對企業行為的影響。譬如,當企業受到節能減碳、降低排汙的法規要求時,會驅動其環境實踐;當企業面對公民社會團體的監督時,會驅動其被要求的ESG實踐。另外,當企業所屬的行業組織強調責任承擔時,會誘發成員見賢思齊之心,驅動其ESG實踐。

當然,只用外在的機構因素來解析ESG實踐的驅動力,可能並不夠,故有學者通過資源基礎說(resource-based theory),從創造長期盈利的視角來詮釋企業行為。譬如,策略性CSR說(strategic CSR theory)就認為,企業實踐ESG是因為這樣做可為它創造比較優勢,讓它長期致勝,績效表現更佳。知名的管理學大師麥克·波特一度持有這種看法,後來更進一步發展了創造共享價值說(creating shared value,CSV)。

除此之外,也有學者認為不應該從工具角度看CSR,而應該從目的角度看CSR。這種理論是肯定CSR的內在價值,認為驅動企業ESG實踐的是倫理層面的規範因素。相對於此,也有人從另一極端來看CSR,認為提升企業形象、經營公共關係才是ESG實踐的驅動因素。

針對ESG投資的驅動因素,Eurosif於2018年做了調查,總結出以下幾個因素:實質性(財務績效)的考慮、法律法規的要求、社會團體的壓力、國際推動方案的學習、受託人職責的驅使、投資人的產品需求等。我們可以把這些驅動因素放在上面所講的機構說、資源基礎說的框架下,其中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社會團體的壓力、國際推動方案的學習等因素,符合機構說的框架,而實質性的考慮、投資人的產品需求等因素,則符合資源基礎說的框架。

邱慈觀:ESG實踐和ESG投資的區別與重要價值

2018年Eurosif對ESG投資驅動因素的統計

ESG參與的成效及挑戰,分別為何?

我們不單獨說ESG實踐,而把問題聚焦在ESG投資上。如果”成效”是指ESG投資的推廣,那麼從國際經驗看,需要很長時間才會有成效。美國ESG投資於1970年代出現後,前三十年進展緩慢,先行者多是小型的ESG資管公司,譬如Calvert Investments、Domini Investments、Trillium Asset Management等,而主流的大型金融機構並未參與。在相當一段期間裡,ESG投資只是一個特質領域,處於邊緣地帶,距離核心很遠。

不過,這段時間裡,能推動ESG投資的各種機構因素相繼形成,其中包括歐洲各國退休基金法案要求資金必須涉入ESG投資、法律對受託人職責的新詮釋、行業組織US SIF及Eurosif的組建、ESG度量及數據的完善、投資人教育的普及化,以及積極股東力道的加大等。當然,金融中介本身的努力更重要,當摩根史坦利、HSBC等大型金融機構開始深化相關知識與引領行業前行後,ESG投資終於最近十年主流化,形成今天的局面。以全球平均數看,目前ESG資產在整體投資組合中的佔比為33%,這是它主流化的證據,但背後有近半個世紀的努力。

投資型態的轉變是日積月累形成,背後的努力還包括金融機構的自我期許,以及新組織文化的形塑。譬如,摩根史坦利大約花了十年工夫,才把可持續性因子注入金融,轉型為一間以ESG為核心的金融機構,更以行業領袖自許,帶動行業發展可持續金融。

反觀國內情況,ESG投資發展的時間很短,雖然ESG在金融行業對話裡出現的頻率比以前高,但至今沒有顛覆性的變革發生。特別是,國內市場上的ESG產品數量及類別都有限,有質量的數據庫並不存在,投資人教育尚未啟動,投資人需求亦未被開發。因此,國內發展ESG投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其間必定荊棘滿布,有各種必須克服的挑戰。

以目前情況看,國內ESG投資至少面臨四點挑戰,涉入其價值鏈的上、中、下三端。

第一點和價值鏈上端的投資人有關。我們常說,傳統投資人追求財務回報最大化,但ESG投資人為雙底線類型,同時追求財務回報與社會回報。因此,在一個以單底線投資人為主的市場裡推動ESG投資,必定面臨挑戰,而這正是目前國內的情況,也經常反映在業者對ESG產品回報率的吹捧上。譬如,國內宣傳ESG基金時,總以湊合單底線投資人的心態來宣傳有雙底線回報的產品,過度強度財務回報,對社會回報卻略而不談。不過,投資人教育可以改善目前情況,而基金公司應該適時推動教育,才能解決單底線投資人在認知模式上的基本問題。

當然,要做好投資人教育並不容易。歐美ESG投資市場裡,機構投資人佔比八成,機構內部一般都設有專業投資部門,對ESG投資也相當理解。反觀國內,市場以單底線的散戶投資人為主,而面對王大媽、李大叔時,如何就ESG投資理念進行溝通呢?譬如說,如何解釋什麼是積極股東,再說服他做積極股東,通過投票權和投案權去影響持股公司的ESG政策呢?相關的溝通障礙形成了推動ESG投資的挑戰,更凸顯金融中介任重道遠,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個挑戰和價值鏈中端的金融中介有關。ESG投資的專業知識門檻相當高,基金公司及從業人員應該有系統的學習,才能開發優質產品,對投資人施行教育,推動市場前行。這兩年國內的確啟動了ESG投資的學習,組織了一些論壇、學會,也形成UN PRI的簽署機構。

然而,學習有一定的歷程,需要沈澱、醞釀、發酵,最後才能有成,而其中不容炒短線。觀察國內情況卻會發現,浮光掠影的現象層出不窮,阻礙了真正的學習。如果還沒掌握ESG投資的本質,就掛起招牌急於推動,四處蒐集信息,良莠不分,真偽不辨,一股腦兒全放上網站。這樣只增加了信息的量,對質卻無所增益。另外,有志推動者不能只是介紹一些表面信息,而要有能力去分析、評估、論斷,進而改善、優化。唯有如此,方能為讀者提供知識。因為,真正的知識正是建立在這些思辨功夫上。

第三個挑戰和價值鏈下端之企業的ESG實踐有關。目前國內ESG投資所面臨的一個困難,在於缺乏完備的數據庫。ESG數據庫涉及ESG的度量和評級,而建立在實體企業的ESG實踐上。換言之,當實體企業沒有ESG實踐時,數據點不存在,要怎麼汲取數據呢?

ESG數據庫不存在、品質不佳或取樣方法涉及選擇偏頗,這是新興國家普遍面臨的問題,並非國內所獨有,而背後真正的問題與實體企業並未實踐與國際接軌的ESG有關。以上面MSCI的37個ESG議題來說,倘要就其中的企業碳排放量、產品碳足跡、綠建築物、隱私及數據安全性等議題,從國內企業汲取數據,想必基本上沒法獲得。反之,國內企業最常參與的慈善捐贈及志願者服務,竟然不出現在這37個ESG議題裡。換言之,以MSCI的IVA看,評分表上有的ESG項目是國內企業沒做的,評分表上沒有的ESG項目卻是國內企業正在做的!由此看來,難怪國內企業對MSCI的ESG評級不滿意,而想自立門戶,另外設計一套符合國內民情的ESG評級。

事實上,MSCI評級只是眾多評級中的一種,其他還有道瓊斯可持續指數的、KLD、Thomas Reuters ASSET4、Sustainalytics等多種ESG評級體系,而當國內企業以目前所實踐的ESG項目被評時,結果可能和MSCI評級所差不遠。因此,真正的問題是國內企業怎麼做好ESG實踐,怎樣才能和國際接軌。

學術研究指出,新興國家的ESG實踐和歐美先進國家的確有所不同,前者仍聚焦於人力資源管理、產品安全等S維度下的議題,而未及把觸角擴及E維度與超乎法規要求的議題。基於這個視角,設計一套符合新興國家ESG實踐階段的ESG評級體系,或許值得嘗試,但它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特別是,當新興國家企業想進入國際知名的ESG指數時,它必須在一套國際化的評級系統下受評,而不可能侷限於一套僅具有階段性任務的ESG評級體系。

因此,回到ESG投資所需的數據庫上,根本問題在於企業的ESG實踐。當企業的ESG實踐做得不到位,數據商就沒法取數據,當ESG數據庫不完備時,金融中介就欠缺客觀的投資依據,從而對ESG投資形成阻礙。

以上就新浪財經ESG頻道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我從學者的立場提出看法,與大家分享。這幾年國內對ESG有興趣的人漸有增加,希望能在一個正面氛圍下克服困難,穩健的往前走。


內容來源 |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