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犯上:長沙太守孫堅為何殺害荊州刺史王睿?背後原因很獨特

在東漢的地方政權體系中,一般是郡縣兩級制,只不過後來由於刺史固定在州部,故而在東漢後期形成了州、郡、縣的三級行政體系。而州的最高長官,便是刺史,後來改成牧;而郡的最高長官則是郡守,又稱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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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在東漢時期,無論是論官職品級還是論權力劃分,刺史永遠大於郡守。然而,在漢末三國時代,卻發生了一件以下犯上的事件,那便是時任長沙太守的孫堅在路過江陵時,竟殺害了他的上司、時任荊州刺史的王睿。

須知,長沙郡為荊州八郡之一,長沙太守要聽命於荊州刺史。故而,孫堅殺害王睿一事,顯然是以下犯上。那麼,孫堅為何如此膽大包天呢?他又因何原因殺害王睿呢?且聽本文細細道來:

以下犯上:長沙太守孫堅為何殺害荊州刺史王睿?背後原因很獨特

根據《三國志·孫堅傳》的記載:“漢靈帝崩,董卓擅朝政,橫恣京城。諸州郡並興義兵,欲以討卓,孫堅亦舉兵。荊州刺史王睿素遇堅無禮,堅過殺之。“而據《吳錄》的記載:“睿見執,驚曰:‘我何罪?’堅曰:‘坐無所知。’睿窮迫,刮金飲之而死。

由上述兩種記載可知,孫堅殺害王睿的原因頗為獨特,一是王睿對孫堅一向無禮,二是王睿“坐無所知”,也就是說王睿自己犯的什麼罪自己都不知道。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莫須有”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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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面對彪悍的孫堅,身為荊州刺史的王睿竟就這樣死得不明不白,被迫吞金自殺。而此年,距離他就任荊州刺史一職僅有四五年左右。王睿的遭遇,也恰恰印證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一名句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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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之死,對於漢末歷史的走向是極為重要的。得知王睿死後,東漢王朝便任命宗室劉表擔任荊州刺史一職,從而開啟了劉表集團長達二十年的歷史。而殺害王睿的孫堅,在北上討伐董卓期間,又殺害了時任南陽太守的張諮,理由與殺害王睿時一樣,即沒有禮遇孫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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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觀之,在漢末亂世,所謂的官職品級、權力大小,在武力和軍隊面前都不值一提。弱肉強食、成王敗寇,自古已然。因此,漢末三國時代,是一個強權戰勝一切的時代,是一個秩序重建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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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長沙太守孫堅殺害荊州刺史王睿,原因頗為獨特,罪名則是莫須有。孫堅此舉,雖是以下犯上,但也是漢末三國時代弱肉強食、武力至上的側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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