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財務你必須知道2020年這8個重要時間節點

1、企業工商年報2020年1月1號-6月30號

在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於2020年1月1號至2020年6月30號,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報送2019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2、2019年度個稅彙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一,納稅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3、2020年3月1日開始,發票取消認證期限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

4、3月1號開始,欠稅及滯納金不再同時繳納

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不再要求同時繳納,可以先行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所稱欠稅,是指依照《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公佈,第44號修改)第三條、第十三條規定認定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超過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超過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納稅期限未繳納的稅款。

5、2020年1月1號起,暫免徵收小微企業殘保金

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於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

6、2020年4月1—3日、7—30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如下:一、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1—3日、7—30日;二、考試時間:2020年10月11日舉行綜合階段及專業階段部分科目考試;2020年10月17—18日舉行專業階段考試;2020年10月24—25日歐洲考區考試。

7、2月1號開始,新辦一般納稅人3個月內不能離線開具發票

2月1日起,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不得離線開具發票,其開票人員在使用開票軟件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指定的方式進行人員身份信息實名驗證;新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納稅人,自首次開票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離線開具發票,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或不具備風險條件的特定納稅人除外。

8、2019年到2021年12月31號,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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