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農村溝渠違法嗎,能辦房產證嗎?有何依據?

真心想不出來什麼名字


佔用農村溝渠是違法的,因為農村水溝渠是用來澆農田用的主要水渠道,私自佔用水渠整個一大片農田無法澆水是農作物受到很多減產,在我們農村前六年為了拉自來水佔用了農田水溝渠道,現在農田澆不上水,一到乾旱年代整片農田無法澆水受到了很大的農作物減產。


春迎萬物482


佔用農村溝渠違法嗎?能辦房產證嗎?有何依據?

這個問題村民小江來回答。

農村中基本農田的產能構成,是包括一些農村基本農田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而基礎設施包括:農村田塊之間的機械路道;給排水用的水渠;一些曬場;等等。而配套設施包括:水利、電力、泵站、泵房、農用倉庫、等等和一些公共的基礎性的資源設施等等。到現行的土地法來說,佔用農村溝渠是屬於非法的,更加不可以也沒有任何依據來辦理房產證。

一:農村溝渠的土地性質

農村溝渠是構成農業產能的基礎性設施。是服務於農業生產的必要的設施。從土地權屬和性質上來說,是屬於集體土地。而題主提出的疑問中首先就用到了“佔用”一詞,這樣的說法是不十分準確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非法佔用。因為農村溝渠的所有權本就不屬於村集體中的哪一個個人,或其他的任何單位。而任何個人或者其他的單位非法佔用的,均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二:不能夠辦理房產證的

介於第一條的基礎之上,象這種行為是屬於非法佔用農業用地(或農業設施用地)的,是有違法律法規規定的。而且新的土地法和相關條例也明確指出了,基本農田的紅線範圍,和紅線觸碰的底線。及相關的政 務條例也明確了觸碰此底線的問責追責機制。故這種行為是沒有法理依據的,是有違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可以辦理房產證及其相關的手續的。

三:依據所在

設施農業用地可分為生產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農用地、配套設施農用地等等。而此問題的中心指的則是前者。根據土地法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甚至在耕地上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等等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為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銀質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保證保護糧食安全,基本農田紅線安全,現如今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逐步健全;巡查監管機制不斷完善;針對於土地權屬相關的普法工作覆蓋於農村基層。希望廣大的農民朋友,學法、懂法、守法、為保證基本農田紅線不被逾越而做好自己。


村民小江


農村溝渠屬於集體財產,不能非法佔為己有,居然還想辦房產證,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非法佔據溝渠村裡不管嗎?這是不可能的,誰想佔誰佔,還能澆水嗎?左鄰右舍也不同意啊!鄰居肯定鬧意見,你說對嗎?畢竟這是集體資產,關鍵你自己也不舒服啊!你絕對不會堂而皇之吧!也不會理直氣壯吧!

集體的資產佔不得,說不準哪天叫你搬家,更麻煩,損失更大,沒用的時候怎麼著都行,就像河道旁建房一樣,當初好像佔了大光,現在清理河道全部拆除,麻煩大了,現在成立一個河道公司,專門清理河道,拆除了很多房子,損失慘重,一分錢的補償沒有,還有很多廠房,很多人賠的一塌糊塗,這都是非法佔領集體資產的後果。

首先佔用農村溝渠是違法行為,這屬於集體資產,也就是說這是村裡的資產,大夥共同使用的,你佔用了,別人怎麼用,如果幹旱怎麼澆水,如果發生嚴重的澇災怎麼排水,到時候大家肯定找你,逼著你拆除,你做不了主的,你單槍匹馬能抵擋住千軍萬馬嗎?大夥的力量是無窮的,希望你明白。

肯定辦不了房產證,這屬於違法建築,一票否決,相關部門稍微參與就得拆除,就是這麼簡單,當然也有可能很長時間會安然無恙,只要碰到旱澇就麻煩,如果一直風調雨順你會一直安安穩穩,就是這麼簡單。

最好不要佔用集體財產,一旦有用你就麻煩,希望你明白,我們常說盤子外面沒菜,意思就是不要貪圖身外的東西,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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