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新修《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生效

2020年1月1日,新修《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生效。新法施行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发生变化了。

2020年1月1日,新修《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生效


较以往来说,新修《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有所变化。其中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片区综合地价的确定要结合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由此可见,根据新法中的“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征地拆迁补偿,比起原本的“平均土地年产值”更加全面,更能保障农民获得充分、合理的补偿。
另外,新修《土地管理法》中还明确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不仅这条规定明确增加了村房拆迁的补偿原则、补偿方式等内容,新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也提出了要求,力求践行“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

2020年1月1日,新修《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生效


各地补偿标准不统一,新法施行后仍旧要结合实际确定补偿。
很多农民朋友都希望律师能够直接告知一个明确的补偿标准,但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不同,加上每个征地项目的地块所在区位不同、土地原用途、土地增值情况不同,法律中也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上种种因素,目前律师是没有办法直接告诉大家一个放诸全国皆准的明确补偿价的。
但是,在充分了解征地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后,大家可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地方发布的相关规章、章程,以及征地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具体讨论补偿的合理性问题。
最后,即明律师提醒大家,“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最基本原则。实践中无论是以面积为计算补偿的主导因素,还是结合人头数来给予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都要以补偿结果公平合理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2020年1月1日,新修《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生效


由于农村征地拆迁个案性较强,每个征地项目的具体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当农民朋友们遇到具体问题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案情做个例分析。如果遇到自己难以应对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及早采取正确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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