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逾期,該如何訴訟?

從去年3月份大部分P2P平臺出現逾期到今年6月,我差不多代理P2P公司處理了400餘起案件。可以這麼說,有70%的原告及其代理人不知道該怎麼主張訴訟權利,說不清P2P案件的核心。

目前我已不再處理這方面的業務,作為被告席上的旁觀者,給大家提幾點訴訟建議。希望不會太晚。

首先,涉及P2P的案件不要上來就主張自己是投資、是理財。先搞清楚這家P2P拿了你的錢到底幹嘛去了。比較常見的有《理財協議》、《居間協議》+《債權轉讓協議》、《居間協議》+《借款合同》。實在是不知道自己籤的是啥,就按照民間借貸起訴。

即便是今天,我敢說大不部分基層法官和不做這一行的律師也不知道P2P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所以簡單一點,就按照民間借貸起訴,確定誰是借款人、誰是保證人,然後一併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本付息。 如果實在不知道誰是借款人,就把這個這家公司列為借款人。

這樣,給法官一個較為明朗的出發點,有助於法官在庭審過程中查明事實,這樣即便法官認為本案不是民間借貸關係,我們也摸清了這家公司的具體模式,被法院駁回沒關係。再起訴一次就是了。

其次,找到合同裡的違約條款。部分P2P公司會購買很多的身份信息,虛構債權債務。然後主張自己只是居間平臺,試圖逃避責任。這種情況千萬不要慫,仔細看看合同,裡面有沒有關於保證債務人信息真實的約定或者債務人逾期時,平臺墊付的承諾。如果都沒有,仍然要一併起訴債務人和平臺,並要求平臺出示款項已支付給債務人的證據。除非債務人是真實的且款項已支付到位,否則平臺難辭其咎。

最後,不要盲從,不要抱有幻想。很多平臺逾期以後,會安排負責人、業餘員等一遍一遍給人洗腦,什麼平臺沒問題啊、資金沒問題啊等等。但逾期,就是最大的問題。可能身邊的朋友也會說,自己不懂法啊,打官司好麻煩啊什麼的。但我想說的是,你不起訴,平臺不會多給你錢;你及時起訴,平臺也不敢少給你錢。及時主張權利,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才能給自己一個主動地位。同時,不要抱有幻想,指望平臺能給你現金回款,能拿到手的一切,都要先拿到手。我處理案件期間都會建議原告及時考慮以物抵債,但大部分原告都沒有同意,代理人,絕大多數都不會同意,原因就不說了。時至今日,依然有原告給我打電話說考慮過了,同意以物抵債,但已經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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