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張亮假離婚!什麼是假離婚?有哪些法律後果?一篇文章告訴你

昨日,網絡傳言張亮是假離婚炒作。

網絡爆料明星張亮假離婚


網曝張亮假離婚!什麼是假離婚?有哪些法律後果?一篇文章告訴你

明星張亮被傳假離婚炒作


雖然這則消息無法證實,但假離婚確實是個嚴肅的法律問題。作為法律工作者,今天就給大家講講什麼是假離婚,以及假離婚的法律後果。

“假離婚”在法律上就是真離婚

所謂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為了規避計劃生育、房屋限購等目的,假意登記離婚。也有的夫妻去法院假意調解離婚。比如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的就是假離婚的故事。

有的夫妻以為,假離婚就跟假合同一樣,只要有真合同在,就不怕。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並不存在什麼假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這條法規的意思是,離婚登記民政部門不管你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只要你們夫妻雙方在離婚登記時出具的證據、材料、回答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關於離婚意願的回答是真實的,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了協議,那就視為你們是真離婚。

發給你們的離婚證也就是真的離婚證,具有法律效力。從取得離婚證那一刻起,你們的婚姻就在法律上終結了,不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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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離婚證就意味著夫妻雙方婚姻結束


假離婚對假離婚一方或者雙方都嚴重不利

1、無法撤銷離婚登記

有些夫妻假離婚後,因為種種原因,比如有一方與他人再婚,而要求法院撤銷民政局的離婚登記,回到婚姻狀態。這時候,法院和民政部門都不會支持撤銷離婚登記的要求。

理由是民政部門對雙方的離婚登記只是進行形式審查,不擔保雙方是否真實自願離婚。夫妻雙方作為成年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所可能產生的後果有清醒認識,並對此負責。

對此,最高院在《關於陳建英訴張海平“假離婚”案的請示報告的覆函》中明確規定,只要進行了離婚登記的假離婚就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撤銷離婚登記沒有正當理由,造成離婚的後果責任在夫妻雙方,可能騙離婚的一方責任多些,但是不影響離婚的效力。這對男女的行為,本質上還是批評教育的問題,要使他們今後嚴肅慎重對待婚姻家庭問題。

2、再婚、復婚

因為法律上不存在假離婚的問題,所以即使一方欺騙另一方辦理了離婚登記,這起婚姻也已經結束。欺騙的一方再行與他人結婚,在法律上來說是合法的。不存在所謂重婚的問題。被欺騙一方可以對對方進行道德譴責,但是一般無法再使婚姻回到當初狀態。

另外,有些夫妻假離婚以後,丈夫或者妻子一方不願意按照原來的協議復婚。這時候法律也不會強制要求另一方復婚。因為結婚是身份行為,一般不受合同法保護。

換句話說,雙方的假離婚協議中關於復婚的約定,如果一方不遵守,法律也不能強迫對方履行。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支持復婚的要求。

從以上後果可以看出,假離婚對離婚雙方,特別是處於婚姻關係中弱勢的一方,是非常不利的。建議最好不要動這種歪腦筋。

3、假離婚損害他人利益可能要追究法律責任

有的夫妻假離婚是為了逃避債務,這時候,假離婚雙方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可能屬於規避執行行為,法院可以對這種行為追究責任。

舉個例子。在王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中,王某在法院判決其償還他人5萬元債務,並且已經被執行之後,通過與妻子協議離婚的方式,將名下共同經營的賓館經營者轉給他人,所有債務由自己承擔。致使判決不能履行,法院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離婚訴訟中,假離婚侵害他人的利益法院也會進行處理。比如在魯某訴胡某假離婚案中,兩人欺騙法院只生育一女,並據此進行了調解離婚。後來,法院發現兩人生育了兩個女兒,對這個女兒,在離婚調解書中並沒有約定撫養問題,為了避免這個女兒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法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再審。

有的假離婚是為了騙取財產,可能還構成犯罪。比如在董某、周某等人詐騙案中,董某作為動遷安置人員,策劃周某假離婚,將他人作為“引進人口”列入動遷安置人員,從而多得動遷安置款。最後,參與詐騙的幾人都被法院判處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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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騙財被判刑


4、假離婚期間購置的財產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有的夫妻假離婚的目的是為了規避限購政策,再買一套房。有時候因為操作不慎,比如沒有約定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或者沒有保存自己出資的證據,最後導致離婚後再買的這套房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即使事後雙方復婚,也不改變這套房的婚前個人財產性質。

這時候對沒有在房產證上登記的一方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因房產價值巨大,雙方都為了這套房付出了鉅額的資金,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意味著另一方的付出可能打水漂。

5、假離婚後繼續同居不構成事實婚姻

新婚姻法2001年公佈後,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如果夫妻雙方假離婚後繼續住在一起,在法律也上只能稱之為同居,而不能認為雙方還存在事實婚姻。同居與婚姻的區別主要在於,沒有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

比如夫妻雙方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一方因為生病不能照顧自己,另一方有照顧的義務。但同居關係的男女對對方一般就不具有這種義務。夫妻雙方可以相互繼承遺產,而同居關係一般就不發生繼承問題。

總之,假離婚後雙方繼續住在一起,無論是財產還是身份方面,都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

綜上所述,想要假離婚的男女,必須考慮清楚法律後果,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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