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上下限,附企业缴费明细、灵活就业社保明细

信息来源:京人社养发〔2020〕7号、京社保发〔2020〕9号、北京人社、通州社保

7月1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

注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参保公司行业及申报工伤情况,浮动调整,本表以大部分行业的比例0.4%为例。

注②:本表缴费明细为下限标准,申报工资低于缴费下限,以缴费下限为基数,高于缴费下限,以实际申报工资为基数,但基数不高于缴费上限。

注③:依据“京人社养发〔2020〕7号”文件,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以下限缴费金额为例,减免金额为625.84元/月。

注④:本表右下角,标注底纹金额(985.35和978.12),为减免后,单位+个人合计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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