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男子借款15萬元到期未還,法官深夜調解

2020年5月14日,大寧縣人民法院訴調團隊進行了一場持續到深夜的調解,在承辦調解員耐心、細心的解釋、說明、引導下,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充分體現了法院訴調員辦案親民、利民、便民的良好的服務意識,當事人圓滿達成協議,成功定紛止爭。

臨汾男子借款15萬元到期未還,法官深夜調解

5月12日,該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原告賀某訴稱,1月23日被告薛某以做生意需資金週轉為由向原告借款15萬元,約定還款期為3月23日,還款期限屆滿,被告分文未還,經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而訴至法院。我院立案庭訴調員祁芳珍、賀小瑞在瞭解案情後,立即與被告進行了電話溝通協調,被告同意調解,但因被告工作性質的原因,白天根本抽不出時間來法院調解,訴調員考慮到被告的難處,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利用晚上的時間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臨汾男子借款15萬元到期未還,法官深夜調解

5月15日晚,薛某交工之後來到法院已到深夜10點,調解工作在大寧法院立案庭進行,在調解員祁芳珍、賀小瑞的主持下,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悉心調解,被告表示確實是因為資金週轉困難才無法按時還款,願意分期還款,原告也願意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最終,雙方達成共識,直至當晚23時10分,雙方終於握手言和,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王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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