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6月2日至6月12日,
番禺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
接受申請!
各位來穗家長抓緊時間準備啦~
01
手機端關注“廣州番禺教育”或“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並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也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番禺積分入學”登錄。
02
PC端通過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學鏈接進入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common/goJfLogin登錄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
番禺區2020年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辦理須知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號)、《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於落實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意見有關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的精神,現開展番禺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6月2日-6月12日。
一
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並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止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於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二
申請流程
1.積分入學申請(6月2日-6月12日)
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6月2日9:00-6月12日17:00,父(母)或監護人可手機端關注“廣州番禺教育”或“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並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番禺積分入學”登錄),也可以PC端通過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學鏈接進入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common/goJfLogin登錄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註冊並上傳申請信息,完成積分入學申請。
2.積分入學審核(6月15日-6月19日)
區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數據進行網上審核、反饋積分。項目呈現積分結果後,父(母)或監護人可手機端或PC端登錄系統查詢。對番禺區加分項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6月19日17:00前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要求,相關職能部門重審申訴項目。
3.積分入學專項積分確認(6月22日-6月24日)
各項積分在網上審核結果呈現後,父(母)或監護人須進行專項積分確認。可手機端直接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相關指引進行“刷臉”並簽名確認,也可在辦公工時間前往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窗口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逾期不確認積分結果,將視為放棄入學申請。
4.積分結果公示。 公示積分批次與排序結果。
5.填報學校志願。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的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分批分配,排序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6.入學註冊。取得學位分配的申請人可自行打印擬錄取通知書,並帶備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原件(與網上提交資料一致),到相應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並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說明: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或監護人雙方需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
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本表說明:
一、來穗人員(以下稱“父(母)或監護人”)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並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其申請入學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截止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前滿1年的,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二、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滿足以下條件,即在番禺區居住並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截止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積分結果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為準)、有穩定職業,為第一批優先批次積分。三、父(母)或監護人雙方同是來穗人員,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第一款條件的,可累計積分(第11項番禺區加分項除外)。四、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各區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之外,補充不超過30分的加分指標。本積分項目第1項至第10項需父(母)或監護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上提出積分申請。第11項為番禺區區域加分項,需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提出加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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